金华北科龙芯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嘉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户债权收益权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9 10:09:4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6】月【1】日10时至2017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9月17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对金华北科龙芯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嘉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户债权项下未偿本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偿利息为人民币182.59万元,本息总额共计为人民币1682.59万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一、    金华北科龙芯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所有权人

金华北科龙芯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物种类

工业厂房

土地证号

永国用(2014)第4349号

土地终止日期

2050年8月10日

房屋权证

永康房权证西城字第0020217号

最高抵押金额

461.07万元

抵押物地址

永康市西城兴达1路10-1号(第1-5层)

土地面积

984.07平方米

房屋面积

1933.54平方米

 

2.  保证人情况

1)  保证人金华市婺城区轩瑞母婴用品商行签署201499060保049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225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4年5月22日到2016年5月22日。

2)  保证人楼元元、李梅晶,签署201599060借05852号一般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18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5年5月26日到2016年5月21日。

3)  保证人李志韬、徐思盼,签署201499060借0489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65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4年5月19日到2016年5月19日。

 

3.  涉诉情况

未对该户债权提起诉讼

 

二、    金华嘉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所有权人

胡晓岚

抵押物种类

工业厂房

土地证号

金市国用(2003)字第7-2311号

土地终止日期

2044年6月14日

房屋权证

金房权证婺字第00113327号

最高抵押金额

1206万元

抵押物地址

金华市双龙大道东侧,原330国道北侧(大马家具调剂市场)

土地面积

6340.10平方米

房屋面积

4391.11平方米

 

2.  保证人情况

1)  保证人金华和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金华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201499060保0476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20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4年4月15日到2016年4月15日。

2)  保证人徐卓君与金华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201499060保0476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125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4年4月15日到2016年4月15日。

3)  保证人闫京广、徐巧玲与金华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201499060保0476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20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4年4月15日到2016年4月15日。

3.  涉诉情况

未对该户债权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