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义乌市圣童玩具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0 14:38:54

债务企业1名称:义乌市圣童玩具有限公司

所在地:义乌市后宅街道西何工业区(义乌市城阳洁具制品厂内)

债权总额:2854.96万元(截至2017年7月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义乌市圣童玩具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854.9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494.20万元,利息360.7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7日止(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浙江恒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兰溪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雁洲路南侧5#-1地块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义乌市天来文体制笔有限公司和个人方豪法、傅建英、方晟程、方金玉、杨娟华。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义乌市圣童玩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30日,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方豪法和傅建英,经营范围为玩具、(以下经营范围不含电镀)工艺品及饰品制造、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豪法,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义乌市天来文体制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3日,注册资金245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方金玉和杨娟华,经营范围为圆珠笔笔头(不含电镀)、橡皮泥制造、销售;胶带切割、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豪法,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浙江恒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兰溪市兰溪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雁洲路南侧5#-1地块即雁洲路262号的工业房地产,房产面积合计 22,899.7平方米,土地面积 17,651.1 平方米。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临雁洲路,周围均为厂房。区域内道路水平较发达,工业集中度高,区域内有兰溪市金丰电器公司、兰溪德普螺旋电线公司、浙江固齿拉链公司、浙江鑫海机塑公司等,交通非常便利。

债务企业2名称:浙江兴美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所在地: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66号

债权总额:7,239.19万元(截至2017年7月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兴美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等债权总额7,239.1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079万元,利息1,160.1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7日止(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浙江兴美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66号的工业房地产的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尊宇针织有限公司、浙江新利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和施招鑫、梁春芽、夏怀莲、杨文杰、王文刚、洪润玲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兴美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8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施招鑫、梁春芽,经营范围为电动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用品(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的销售;非道路用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汽车配件(除发动机)、汽车内饰用品、汽车电子用品、汽车安全防盗用品、金属饰品及饰品配件的生产;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施招鑫,目前工商状态为续存。

担保人情况:浙江尊宇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7日,注册资金8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香港诗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针织品的生产与销售(凡涉及许可证和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夏槐莲 ,目前工商状态为续存。

浙江新利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洪润玲、王文刚,经营范围为塑料饰品的生产、销售;手工刺绣、抽纱、编结品的生产、销售;塑料瓶、金属货架、金属展示柜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洪润玲 ,目前工商状态为续存。

资产特点:浙江兴美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66号房产,建筑面积31,747.45平方米,所在位置基础建设完善,道路通畅。四周都是工业厂房集中度较高,地理位置优越,是投资的首选宝地。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7月1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程经理   联系电话:0579-85507895

通讯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80号11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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