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10:28:07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拱墅区湖墅南路111号1603室

债权总额:【2923】万元(截至【2017】年【7】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公司债权总额【292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50】万元,利息【97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杭州中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位于临安市锦城镇锦天路和吴越大道交界处的东北角——江南商城1幢101、102、202室【商业房地产】进行抵押

诉讼情况:【执行阶段】

企业概况:成立于【2003】年【3】月【3】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孙旭东、孙皓东】,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等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旭东】,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孙旭东,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情况:杭州中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临安市锦城镇锦天路和吴越大道交界处的东北角——江南商城1幢101、102、202室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123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08.07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额度1076万元(包括所有本息和相关费用)。

抵押物目前租赁给第三方,为酒店一楼大堂和二楼。抵押前已签订五年(2010-2015)的租赁协议,租金一年一付。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单户或打包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7】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773930】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张先生】(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