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宁波神化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00

债务企业1名称:宁波神化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债权本金余额:1672.86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0日裁定破产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宁波神化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1707.7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72.86万元,利息34.86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3年11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袁维芳、刘亚玲。

诉讼情况:破产中

企业概况:宁波神化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0月22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袁维芳、吴少勋、王德禄、潘丹丹、倪敏敏,经营范围为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批发(票据贸易)(具体按甬G安经(2018)00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物业服务;磷铜球的虚拟制造(委托加工业务);化学制品技术研究、开发,黄金、白银、铂族金属制品、金属、化学仪器、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维芳,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袁维芳,出生于1957年5月23日。刘亚玲,出生于1962年3月6日。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3】年【12】月【1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68617823】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