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珏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09:00

1.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3号

债权总额:57638.18万元(截至2024年2月20日)

债权情况:杭州浙珏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对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7638.18万元,其中:未偿重组本金0万元,未偿重组补偿金及违约金57638.18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2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质押加保证担保,质押物为债务人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其对力德风力发电(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在《 江西省老爷庙风电场一期工程两台1.5MW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组样机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在643.66万元范围内提供质押担保;债务人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其对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在《华电宁夏海原风电场(大咀)49.5MW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在1786.95万元范围内提供质押担保。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姚素亚,股东为浙江盾安惠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工大能源环境研究所,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素亚,股东为浙江盾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姚新义、姚新泉,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煤炭(无储存)、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当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1日,注册资本57662.6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素亚,股东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盾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销售:电气、电子器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汽车农机配件、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当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2.债务企业名称:【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603室-2

债权总额:103523.43万元(截至2024年2月20日)

债权情况:杭州浙珏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对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3523.43万元,其中:未偿重组本金85955.20万元,未偿重组补偿金及违约金17568.23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2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姚素亚,大股东为浙江盾安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喜嘉越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花卉、林木、草坪、蔬菜的生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经营进出口业务,花盆、天然及人造景石、植物栽培基质、有机肥的研究、开发、销售和技术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素亚,股东为浙江盾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姚新义、姚新泉,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煤炭(无储存)、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当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1日,注册资本57662.6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素亚,股东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盾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销售:电气、电子器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汽车农机配件、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当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组包、单户债权转让或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年【3】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71-81106826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5号楼B座5楼     邮政编码:310008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联系人: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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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