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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与海南浙琼特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许服务商合作关系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6:00

经协商一致,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与海南浙琼特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2】年【6】月【8】日解除特许服务商合作关系。

 

自【2022】年【6】月【8】日起,海南浙琼特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任何业务活动中将不得再继续使用浙商资产LOGO、名称、字号、其他标识等,其一切业务行为及法律责任均由海南浙琼特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行承担,与浙商资产无涉。

 

特此声明。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