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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上交所“新公司债”蓬勃发展获市场点赞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在过去近4个月时间内,上交所共受理“新公司债”上市或挂牌申请超过300家,计划融资总金额超过7300亿元,上述受理的“新公司债”中已经完成发行的将近70家,总的融资规模超过1800亿元。今年1-7月,加上完成发行的存量公司债,上交所公司债券已完成发行的融资规模超过6500亿元,是去年全年水平的2倍以上,也超过同期上交所股票融资规模。


       市场正在为上交所的“新公司债”点赞。


       在过去近4个月时间内,上交所共受理“新公司债”上市或挂牌申请超过300家,计划融资总金额超过7300亿元,上述受理的“新公司债”中已经完成发行的将近70家,总的融资规模超过1800亿元。今年1-7月,加上完成发行的存量公司债,上交所公司债券已完成发行的融资规模超过6500亿元,是去年全年水平的2倍以上,也超过同期上交所股票融资规模。


       尽管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尚与股票市场存在差距,但这抹亮色委实难以掩盖——在7月单月发行规模创出历史纪录后,已有媒体感叹公司债“逆袭”,并评价公司债成为“当下机构避险、企业融资的软着陆转换器”。


       到底是什么因素,推动了上交所“新公司债”的蓬勃发展?


       改革,还是改革


       上交所有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新公司债”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获得市场的热烈欢迎和广泛接受,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国九条”关于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今年1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发布为标志,证监会推出“公司债新政”。


       “作为一线监管机构,我们理解,‘公司债新政’所涉一系列制度改革的核心要义,就是顺应实体经济需求,通过简政放权、监管转型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市场参与各方的用户体验。分层次、效率高、成本省、周期短、阳光化的产品和制度优势,自然匹配市场各类主体的需求,使得公司债受到广泛接受。一旦获得广泛接受,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就有了坚实的抓手,其必然的结果就是融资结构的优化,金融风险的降低,从而提高了实体经济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上述负责人表示。


       他说,公司债新政把握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原则,放松管制提高效率的前提是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类主体的归位尽责,如果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闯的不是“审核关”而是“市场关”,如果投资者看的不是“监管背书”而是“市场背书”,“公司债新政”就可能为股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累一定的样本经验。


       多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受访中表示,“新公司债”让他们感受到了很多新鲜而切实的变化——

       从不能发到可以发:


       放宽发行主体行政管制


       5月22日,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成功发行,成为新政出台后全国首单非上市公司公司债。


       过去,只有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由于上市公司群体有限,公司债券品种此前无法为国内众多非上市优质公司提供债券融资服务。而按照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司制法人均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舟山港董事长孙大庆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舟山港是一家优质的非上市公司,但长期以来,舟山港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总体上以银行贷款间接融资为主,成本高,周期短,受国家信贷政策影响大。“公司债新政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加大了政府对债券市场发展支持力度,提升了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这次15舟港债的成功发行,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7月2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簿记发行,首期认购倍数为1.83倍,簿记建档发行利率6.05%,基金、券商、资管公司、信托公司等投资者踊跃认购。这是我国首单资产管理公司(AMC)公司债。


       浙商资产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复成立的省级AMC,是浙江省本土唯一获授权专业从事省内不良资产处置和经营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推动区域经济转型、维护区域信用环境、经营企业多重价值中担负着重任。


       公司副总经理翁胜伟对记者表示,由于业务特性,浙商资产的资金需求大,周期性强,成本要求高,而公司债券的较大发行规模、合适的资金期限、高效审核效率和较低的发行成本都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


       7月30日,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15义水债”)在上交所成功发行,成为全国首单由非上市水务(市政)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义乌水务集团董事长王春明表示,“从以前单一向银行贷款融资,到第一次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创新和拓宽融资渠道的一次成功尝试,对未来提升企业知名度、企业信用积累、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广发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黄旭辉评价说,公司债新政落地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公司制法人企业,新公司债券完全可以作为其重要的融资渠道,促进优化其融资结构。


       从发得慢到发得快:

       提高效率明确预期


       公司债新政突破了以往公募公司债券仅能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模式,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公募公司债区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大公募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小公募债券)两类。


       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进一步简政放权,小公募债券由交易所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核,证监会以交易所的预审核意见为基础简化核准程序。同时,为给发行人提供更多便利,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批文发放事宜均在交易所办理。


       新规的施行大大加快了公司债发行的审批进度。以五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审核过程为例,该项目从申请材料正式受理,到出具预审核意见函并转报证监会,仅用15个工作日;再到最终拿到证监会发行批文,共用22个工作日。


       五洋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陈志樟说,“证监会和上交所审核公司债券的速度和效率令我们眼前一亮,整个债券审核过程,在短短的22个工作日内就全部完成,出乎我们的预料。五洋建设集团公司多年来一直希望在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来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规范企业运作,交易所公司债券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给了我们企业一个转变的良好契机,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视,更让我们对企业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