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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23:0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系根据财政部、银监会《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浙政函【2013101号)批复同意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等服务。浙商资产为全国首批5家具有批量转让金融不良资产资质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7.18亿元,净资产约54亿元。公司下设杭州、宁波、温州3个区域业务总部和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在金华、绍兴、义乌、台州、萧山、湖州拥有6家地市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省。

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库管理指引》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竞争择优、备案入库。

本公告中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能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按照一定的业务规则和程序为本公司提供鉴证、资产评估服务的公司,具体入库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