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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资产研究院《不良资产行业周报》(第213期)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3日 10:25

本期要点:

一、政策动态

(一)银保监会再提不良反弹压力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

(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行业讯息

(一)上市银行风险管控充分 注重满足房企合理需求

(二)可转债市场火热 专家提示高估值风险

(三)A股加速新陈代谢 多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



来源:浙商资产研究院


一、政策动态

(一)银保监会再提不良反弹压力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毛红军本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疫情对经济运行造成了较大冲击,一些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行业的小微企业停工停产时间较长,经营收入不稳定,难以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客观上确实面临一定的不良贷款反弹压力。银保监会并披露,2018年以来,累计处置高风险农村中小银行627家,处置不良贷款2.6万亿元,金额超过前十年的总和。同时,已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创新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举措,向289家农村中小银行注资1334亿元。此外,银保监会对违规持股、操纵机构正常经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加大惩治力度,已累计对4000余名股东限制表决权、责令转让股权60余亿股。严格审慎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对存续问题整改不力、新增违规问题的100余家农村中小银行下调评估结果。


评论:本年经济发展压力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外部环境抗疫进入尾声,进出口企业的替代效应降低,另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发展环境恶化导致投资信心下降和消费动能消退。社会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收缩会导致GDP难以支撑负债规模,进而引发不良资产规模反弹。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规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内控机制和管理流程,夯实信用风险拨备管理基础,重点规范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治理机制。《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牵头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中的职责,重点强化了董事会的管理审批责任和对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外部审计质量的监督责任。二是夯实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基础。《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完备的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制度,组建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团队,开发预期信用损失法相关信息系统,加强信用风险历史数据积累和信息收集维护等。三是规范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过程,《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提高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阶段划分、模型搭建、前瞻性调整、管理层叠加、参数管理、模型验证等实施环节的规范性和审慎性水平。四是加强预期信用损失法监管,《办法》要求各级监管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水平,促进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


评论:银行预期损失与新金融会计准则有类似要求,通常需要建立模型判定信用产品是否具有摊余成本计量特征,并且需要定期对信用产品的未来现金流和折现系数进行模型调整,适当估计信用产品评级的迁移概率,从而获得金融机构的整体信用损失水平。


(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评论: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将LPR大幅下降以适应购房者的价格敏感性,但同时也会拉高房产估值,导致后续政策释放空间降低。目前我国需要提振边缘市场的房地产价格,确保不安情绪不扩张,避免核心城市出现资产抛售情绪。


二、行业资讯

(一)上市银行风险管控充分 注重满足房企合理需求

随着上市银行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报披露完毕,多家银行对公房地产业务情况浮出水面。2021年以来,受个别房地产企业风险显性化影响,多家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从六大行来看,除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外,其余四大行对公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均有所上升,其中,工商银行2021年年末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率为4.79%,较2020年年末增长2.47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整体风险可控,但个别房企未来仍会面临一定风险暴露压力。中国东方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房地产企业风险有望得到基本控制,但民营房地产企业受到的冲击较为严重。业内人士认为,在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的风险防范和质量管控的同时,银行也将注重满足房地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银保监会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评论:上市银行风险化解早于中小银行和房地产风险释放,因此可以实现国内循环的风险滚动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四大国有银行互助化解,轮流出力应对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事项。这是我国较其他国家不同且独具特色的宏观风险管理优势。


(二)可转债市场火热 专家提示高估值风险

5月17日,永吉转债上市当天涨276.16%、报376.16元,这一涨幅创下可转债新券上市首日最大涨幅。5月18日,永吉转债再次大幅走高,盘中一度升至436元,收报390.96元。17日、18日两日合计涨幅超过3倍。永吉转债暴涨引发上交所关注。18日上午,上交所发布公告称,个别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拉抬永吉转债价格,上交所暂停相关账户交易。5月19日,永吉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核查。永吉转债是近日可转债个券“涨停潮”中较为突出的例子。业内人士分析,可转债既有股性,也有债性,即使在正股价格下跌的情况下,转债价格的下跌幅度由于有纯债债底作为支撑,下跌空间较为有限,展现出“退可守”的特征,让不少投资机构视其为剧烈市场波动中避险的一种选择。专家提醒,当前可转债市场整体估值仍处历史高位,投资者应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评论:虽然可转债具有债性兜底特征,但是债性价值与股性价值都与标的企业相关,因此可转债资产作为一种合成金融产品具有自相关特征,投资者追捧所谓的纯债支撑并不完美。


(三)A股加速新陈代谢 多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

随着“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逐步生效发力,中国A股似乎正在加速淘汰劣质上市公司,不少企业面临被强制退市的风险。18日,*ST华讯、*ST易见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其中,*ST华讯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强制退市;*ST易见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强制退市。202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全面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严格退市监管。业内人士表示,退市新规实施之下,A股市场退市效率大幅提升,退市周期缩短,市场生态得以优化。另据媒体统计,截至5月18日,今年沪深两市共有45家公司触及退市,数量再创新高,该数据几乎是去年全年退市数量的两倍。其中,高达九成的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评论:我国资本市场采取审查制而非注册制,导致上市企业释放红利集中在一级市场阶段,形成特有的高PE和高PB特征。这直接影响资本市场常来看缺乏上行动力,长期资金不愿介入资本市场,短期炒作题材或中性策略则成为主流策略。清退财务绩效劣质的企业仅仅是第一步,后续则需要增加规则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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