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卓群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9 17:13:48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卓群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兰溪市马涧镇上盘山村

债权总额:890.75万元(以上债权总额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卓群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90.7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81.00万元,利息209.7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陈雄鹰以位于兰溪市兰江镇城郊北路5号15幢1单元602室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杨国富以位于大阙路63号(城中嘉苑小区)4幢2单元1502室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吴瑞刚以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花路75号2-401室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周晓莉以位于兰溪市同庆街18号5单元101室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陈素珍以位于兰溪市兰江镇黄湓村兰浦路西侧的商住楼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金华市富士通异型钢管塔制造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卓群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02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为张顺英、杨国富,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整车、发动机)、金属门、非金属门、五金工具、电子器件、滑板车、电动车、沙滩车、金属家具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国富,目前工商状态为工商注册存续。

担保人情况:金华市富士通异型钢管塔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8月18日,注册资金12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为宋根来、宋江成,经营范围为异型钢管塔、通信杆塔、电力杆塔及其附件的制造、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江成,目前工商状态为工商注册存续。

资产特点:

抵押物一为抵押人陈雄鹰位于兰溪市兰江镇城郊北路5号15幢1单元602室的住宅,建筑面积90.83平方米,土地面积14.15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46万元。

该房产为原兰溪农药厂宿舍,现名兰溪市邑厉坛区凤凰邨15幢。该小区为老小区,无物业,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抵押物二为抵押人杨国富位于大阙路63号4幢2单元1502室的住宅,建筑面积120.75平方米,土地面积7.93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100万元。

该抵押物位于大阙路63号(恒春城中嘉苑小区),位于兰溪市老城区闹市区,为物业小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为兰溪市重点小学兰江小学学区。

抵押物三为抵押人吴瑞刚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花路75号2-401室的住宅,建筑面积139.16平方米,土地面积39.3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100万元。

抵押物位于兰溪市溪西兰花路75号(兰溪市重点中学兰一中大门口正对面)。无物业,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

抵押物四为抵押人周晓莉位于兰溪市同庆街18号5单元101室的住宅,建筑面积133平方米,土地面积33.5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100万元。

位于兰溪市老城区闹市区,无物业,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

抵押物五为抵押人陈素珍位于兰溪市兰江镇黄湓村兰浦路西侧的商住楼,建筑面积222.4平方米,土地面积48.4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120万元。

该房产为临街5层自建房,位于黄湓村兰浦路西侧。底层为营业房,楼上为出租房。无物业,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我公司也可提供配资业务,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日内支付首期款,该首期款的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剩余部分可进行配资,年利率不低于11%,支付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详情可咨询浙商资产)。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7月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余荣               联系电话:0579-89172892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华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