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和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7 15:32:03
债务企业名称: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
债权总额:【2974.39】万元(截至【2017】年【7】月【1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977.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845.62】万元,利息【128.7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永嘉县瓯北镇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进行抵押,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正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柏勋、陈德星、刘祥玉、陈淑慧。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04-26,注册资金101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奥凯集团有限公司 、陈德星 ,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阀门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孔存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3-27,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陈德星 ,经营范围为对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交通设施业、金融业项目的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孔存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9-24,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吴昌伟 、陈峰,经营范围为对房屋建筑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峰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东正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9-11,注册资金1003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李仁超 、李勇 、周纯玉、李莉培 ,经营范围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仁超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永嘉县瓯北镇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设定抵押担保,建筑面积:3934.41平方米,土地面积:6862.70平方米。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设定抵押担保,建筑面积:3857.09平方米,土地面积:3748.80平方米,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市场成交活跃。
债务企业名称: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
债权总额:【4258.72】万元(截至【2017】年【7】月【1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258.7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980.3】万元,利息【278.4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陈柏勋名下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深蓝广场203号1406-9室设定抵押担保;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永嘉县瓯北镇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设定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楠江集团有限公司、 陈柏勋、陈德星、刘祥玉、陈淑慧。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1-20,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德星 ,经营范围为承接环保、市政工程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孔存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3-27,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陈德星 ,经营范围为对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交通设施业、金融业项目的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孔存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9-24,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吴昌伟 、陈峰,经营范围为对房屋建筑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峰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楠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0-26,注册资金1003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林庆灯、郑金村、金仁国 ,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庆灯 ,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陈柏勋名下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深蓝广场203号1406-9室设定抵押担保,建筑面积:705.19平方米,高端写字楼,地理位置优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永嘉县瓯北镇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的厂房设定抵押担保,建筑面积:3934.41平方米,土地面积:6862.70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地理位置优越,市场成交活跃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7】月【1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80668519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张先生】(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0571-8977399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