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1 15:51:27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网络版)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永康西城松石西路1357号
债权总额:5506.47万元(截止2017年5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506.4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941.40万元,利息565.0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5月31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程鑫名下座落于江南白垤里嘉园二区26号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永康市西城松石西路1357号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抵押人胡耿政、程美华名下座落于永康市东城五金北路314号、316号房产进行抵押;抵押人程文胜、程娇凤名下位于西城胜利街87号1605号、永康江南华丰东路55弄3幢1单元102室房产进行抵押;抵押人程凤秀、桑俏慧名下位于永康市江南千锦路46弄3幢6号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展鹏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星广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永康市新艺工贸有限公司和程鑫、胡耿政、程美华、程凤秀、桑俏慧、程慧青、程黎明个人。
诉讼情况:已判决待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5日,注册资金112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金属制品,厨房用具,炊具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文胜,目前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情况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工作情况 | 偿债能力 |
程文胜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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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弱 |
程娇凤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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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股东 | 弱 |
程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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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 |
胡耿政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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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 |
程美华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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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 |
程凤秀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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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 |
桑俏慧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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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 |
颜天康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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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新艺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弱 |
程娇容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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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新艺工贸有限公司股东 | 弱 |
程慧青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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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展鹏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弱 |
程黎明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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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展鹏工贸有限公司股东 | 弱 |
法人保证情况信息表:
名称 | 浙江展鹏工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杜山头村 |
法定代表人 | 芦月琴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注册号 | 330784000060683 |
保证金额 | 750万元 | 经营情况 | 勉强经营 |
名称 | 浙江星广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康市方岩镇派溪工业基地 |
法定代表人 | 卢红广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注册号 | 330784000005092 |
保证金额 | 280万元 | 经营情况 | 勉强经营 |
名称 | 永康市新艺工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康市方岩镇派溪村 |
法定代表人 | 颜天康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288万元 | 注册号 | 330784000044388 |
保证金额 | 1000万元 | 经营情况 | 已停产 |
资产特点:
抵押物为程鑫名下座落于江南白垤里嘉园二区26号住宅,建筑面积为648.07平方米,土地面积为497.63平方米,最高抵押合同金额为1510万元。
抵押物为浙江嘉禧工贸有限公司名下座落于永康市西城松石西路1357号的工业房产,建筑面积为18264.7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6510.64平方米,最高抵押合同金额为2734万元。
抵押物为胡耿政、程美华名下座落于永康市东城五金北路314号、316号房产,建筑面积为625.69平方米,土地面积为94.38平方米,最高抵押合同金额为700.8万元。
抵押物为程文胜、程娇凤名下座落于西城胜利街87号1605号房产,建筑面积为57.5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6.068平方米,最高抵押合同金额为68万元。
抵押物为程文胜、程娇凤名下位于永康江南华丰东路55弄3幢1单元102室房产,建筑面积为110.2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9.09平方米,最高抵押合同金额为104万元。
抵押物为程凤秀、桑俏慧名下座落于永康市江南千锦路46弄3幢6号房产,建筑面积为321.8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72平方米,最高抵押合同金额为358万元。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我司也可提供配资业务,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剩余部分可进行配资,年利率不低于11%,支付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详情可咨询浙商资产)。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0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余荣 联系电话:0579-89172892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华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