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一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2 09:29:07

一、债务企业名称: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

所在地:乐清市淡溪镇东高桥村

债权总额:人民币9632428.04元(截至2017年10月23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债权总额 9632428.04元,其中:债权本金人民币8088528.46元,利息人民币1543899.58元(金额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0月23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温州凯星油泵油嘴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乐清市淡溪镇东高桥村的工业用地进行抵押。保证人分别为:乐清市科达通讯有限公司、上海飞力油泵油嘴有限公司、钱文一、陈曼青。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座落于乐清淡溪镇东高桥村,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注册资金500万元,由钱文一和陈曼青分别出资300万元(占比60%)和200万元(占比40%),法定代表人钱文一。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经工商部门查询显示,企业在册,2015年已上传2014年年度报告。经营场所为无偿使用关联企业温州凯星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厂房。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坐落于乐清市淡溪镇东高桥村(临近淡溪第一工业区),地上有建筑物,因消防验收未通过,故未办理房产证,土地面积1479平方米,土地证号:乐政国用(2007)第31-10020号,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为该企业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金额215万元,抵押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0】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尤晓波 】   联系电话:【0576-8522767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B幢302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