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17:27:09
债务企业名称: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平阳县水头镇蒲潭村
债权总额:548.98万元(截至2017年11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等债权总额548.9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86万元,利息62.9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1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抵押人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平阳县水头镇蒲潭村的土地进行抵押;抵押人庄孔迎、陈素琴以位于水头镇湖滨路78-84号的4间房产进行抵押。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5月26日,注册资金30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庄孔迎、陈素琴,经营范围为宠物日用品、工艺品、装订机制造、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素琴,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阳县水头镇蒲潭村的土地,土地面积为4977.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工业用地,土地提供465.89万元最高额抵押;庄孔迎、陈素琴名下位于水头镇湖滨路78-84号的4间房产,建筑面积441平方米,土地面积201.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住宅用地,房产提供320万元最高额抵押。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1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施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60598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