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舟山东禾船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14:47:18
债务企业名称:舟山东禾船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57号二楼
债权总额:180,860,281.01元(截至2018年1月5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舟山东禾船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总额共计180,860,281.01元,其中:债权本金151,873,430.88元,利息28,986,850.13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1月5日止,该债权资产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均已申请执行,债权明细如下: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元) | 利息 (元) | 保证情况 | 抵(质)押物情况 |
1 | 舟山东禾船业发展有限公司 | 79,500,000.00 | 15,577,787.19 | 舟山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1100万元;舟山和丰船务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4900万元;舟山富田海洋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带保证1100万元;罗奇炯、崔景印、乐海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舟山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位于定海区文化路89-1号、89-2号、89-3号、89-4号、89-6号、89-9号、89-19号商铺总面积500平方米;舟山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定海区新河南路38号、40号的商业用房,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44.97平方米、44.97平方米。舟山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定海区环城南路357号二层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02.18平方米;崔景印个人名下位于定海区蓬莱路19号6幢402室的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115.91平方米;舟山东禾船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亭镇沿港东路813号和高亭镇蓬莱阁1幢204室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19.70平方米,151.88平方米 |
2 | 舟山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38,944,209.57 | 6,554,363.04 | 岱山县泰莱船舶修理厂最高额保证399万元;王夏娣、叶龙平最高额保证3900万元 | 舟山市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31047平方米(46.62亩),用途为工业;舟山市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名下的码头(含海域使用权)和岸线抵押,岸线及码头位于岱山县岱山县岱西仇家门,码头4座其中3万吨级(平台长130米宽 12米)1座,1万吨级(平台长80米宽 8米)3座。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船舶工业用海,宗海面积3.596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2933公顷、港池、蓄水等2.3035公顷)。岸线195米;岱山县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66666平方米(约100亩),用途为综合用地;舟山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批(主要为龙门吊) |
3 | 舟山蓬莱水产有限公司 | 33,429,221.31 | 6,854,699.90 | 岱山县泰莱船舶修理厂最高额保证771万元;岱山县腾华水产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150万元;王夏娣、叶龙平最高额保证3343万元 | 舟山市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名下的码头(含海域使用权)和岸线抵押(二抵),岸线及码头位于岱山县岱山县岱西仇家门,码头4座其中3万吨级(平台长130米宽 12米)1座,1万吨级(平台长80米宽 8米)3座。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船舶工业用海,宗海面积3.596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2933公顷、港池、蓄水等2.3035公顷)。岸线195米;舟山市蓬莱水产有限公司的工业用房(二抵),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22平方米,建筑面积3286.77平方米;舟山市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共1516.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470平方米(约9.72亩);舟山蓬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批;舟山蓬莱水产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批(单冻机等) |
总计 | 151,873,430.88 | 28,986,85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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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或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1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胡天骥 联系电话:0571-89773986/15869108811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