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三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11:31:28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三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428号2号厂房
债权总额:2530.32万元(以上债权总额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三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530.3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98.90万元,利息531.4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金华市现代房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金华市金东区的一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诉讼情况:已判决
企业概况:浙江三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9日,注册资金4000万人民币,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经营范围电力器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接收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仪器生产销售;工艺品、玩具的生产销售(以上范围不含电镀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资产特点:
抵押人金华市现代房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村的土地使用权,与债权人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467万元。
该土地面积16088.40平方米,抵押物已办理他项权证。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我公司也可提供配资业务,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日内支付首期款,该首期款的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剩余部分可进行配资,年利率不低于11%,支付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详情可咨询浙商资产)。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余荣 联系电话:0579-89172892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华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