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泰安市顺成机械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3 17:39:35
债务企业1名称:泰安市顺成机械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
债权总额:567.318567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泰安市顺成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67.3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92万元,利息75.3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自然人张玉富,保证人为泰安市华鲁钢材有限公司、姚军、李燕燕夫妇、张波、张艳红夫妇。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6年3月7日开庭,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5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泰安市顺成机械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2003年1月11日,位于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农机、矿山配件制造、销售。借款人目前由于经营不善处于停产状态。无复工的可能。
担保人情况:1、担保方式为自然人张玉富名下的房产抵押。抵押物一:房产一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大厦11层A6号,面积124.0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8835号;抵押物二:房产一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大厦14层A5号,面积97.4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8846号。上述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2、该贷款由泰安市华鲁钢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追加姚军、李燕燕夫妇、张波、张艳红夫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手续合法有效。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房产一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大厦11层A6号,面积124.0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8835号;抵押物二:房产一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大厦14层A5号,面积97.4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8846号。上述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债务企业2名称: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嘉德现代城主入口商铺1号
债权总额:1566.09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66.0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50万元,利息216.0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李士国个人,保证人为李士国、马芷君、李新泽个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6年5月30日开庭,出具民事判决书,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8月3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4日,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嘉德现代城主入口商铺1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士国,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自然人李士国全额出资成立。主营业务为花卉苗木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建筑施工、维修;花卉出租;土石方运输、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雕塑的设计、施工。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借款人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下游回款不及时,压款严重,存货也占压部分资金,加上前期垫款施工进一步增加了企业成本,最终使得企业资金链极度紧张,同时该公司对外担保出现代偿,最终导致资金量迅速枯竭,目前已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1、保证人李士国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抵押。抵押物一:土地使用权为保证人李士国所有,位于泰安市温泉路北段以西、环山路以南宝龙城市广场A区B1型酒吧,土地证号为泰土国用(2013)第T-0074号,面积473平方米,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135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抵押物二:房产所有权为保证人李士国所有,位于泰安市温泉路北段以西、环山路以南宝龙城市广场A区B1型酒吧,房产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23905号,建筑面积1158.66平方米,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135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2、该贷款由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士国、马芷君夫妇及其儿子李新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手续合法有效。
资产特点:截至2017年7月10日,企业在原债权银行贷款余额135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人李士国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抵押。抵押物一:土地使用权为保证人李士国所有,位于泰安市温泉路北段以西、环山路以南宝龙城市广场A区B1型酒吧,土地证号为泰土国用(2013)第T-0074号,面积473平方米,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135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抵押物二:房产所有权为保证人李士国所有,位于泰安市温泉路北段以西、环山路以南宝龙城市广场A区B1型酒吧,房产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23905号,建筑面积1158.66平方米,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135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债务企业3名称:泰安市冠宇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泰安市青春创业园区天平钢材市场
债权总额:229.5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泰安市冠宇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29.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0.77万元,利息38.7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巩继美、万凤云,保证人为泰安市钏淏商贸有限公司、巩继美夫妇。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就全部贷款债权已分别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已作出判决,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10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借款人泰安市冠宇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木材市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巩继美。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巩继美、马季分别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50%。公司主营业务为木材批发及木托盘的制造销售。
担保人情况:1、保证人泰安市钏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钏淏商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安市钏淏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青春创业园区木材批发市场(现为泰安市天平街道办事处黑水湾村(天平木材大市场A区4号)),法定代表人崔衍栋。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其中崔衍栋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50%,陈光伟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50%。公司主营业务为木材批发。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巩继美及亲戚万凤云名下位于泰安市北新街小区房地产,其中:巩继美房产面积70.75平方米,万凤云房产面积111.24平方米,两套房屋共设定最高抵押额155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4名称: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泰山工业园区创业大街东段
债权总额:1395.83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395.8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00万元,利息95.8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清、杜召元个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就全部贷款债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6年9月6日开庭审理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10月9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李建峰(已变更为杜召元),该公司主要经营数控立车、数控压力机、大型铸锻件、封头制造销售等,该企业属于专用设备造业,目前维持经营。
担保人情况:该贷款担保方式为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第一顺位抵押,追加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清、杜召元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位于泰安市府前街8号万力商业楼,其中:房产面积1745.11平方米,土地面积749.83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170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府前街8号万力商业楼的房地产,其中:房产1745.11平方米,土地面积749.83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170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5名称:泰安市国诚物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46号城建大厦综合楼
债权总额:658.56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泰安市国诚物资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58.5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79.06万元,利息79.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姚继国、崔冉个人,保证人为泰安市国豪经贸有限公司、刘英振、李甜、姚继国、崔冉个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6年4月5日开庭,2016年4月28日判决,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6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泰安市国诚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刘英振,该公司主要经营石材等建材的加工和销售。目前借款人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该贷款担保方式为姚继国、崔冉名下房地产第一顺位抵押追加泰安市国豪经贸有限公司、刘英振、李甜、姚继国、崔冉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位于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46号城建大厦综合楼,其中:房产面积1026.44平方米,土地面积210.73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58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姚继国、崔冉名下位于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46号城建大厦综合楼的房地产,其中:房产面积1026.44平方米,土地面积210.73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58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6名称:泰安市天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泰安市高新区南区
债权总额:1205.35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泰安市天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1205.3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100万元,利息105.3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泰安市天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为泰安市华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亓乐中、张春梅个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就全部贷款债权已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1日受理,于2015年12月28日开庭审理,并下达判决书,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泰安市天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3日,注册资金35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亓乐中,该公司主要经营棉纱营销,于2015年8月停产至今。
担保人情况:1、1100万元担保方式为借款人自有房地产第一顺位抵押追加泰安市华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亓乐中、张春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位于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天门大街2505号,其中:土地面积3067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4039.55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115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2、泰安市华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华源棉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源棉业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129号,法定表人范立杰。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籽棉收购与加工。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天门大街2505号,其中:土地面积3067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4039.55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115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7名称:泰安市宏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泰安市泰山区王家店村
债权总额:562.46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泰安市宏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62.4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90万元,利息72.4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泰安市宏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刘运洪、张恒春夫妻。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就全部贷款债权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2日开庭审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调解,出具调解书。原债权银行申请执行,并已对抵押物进行两次拍卖。
企业概况:泰安市宏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31日,注册资金600元,公司法人代表刘运洪,该公司主要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无许可证不得经营)。于2015年10月停产至今。
担保人情况:1、490万元担保方式为借款人自有房地产第一顺位抵押追加刘运洪、张恒春夫妻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位于泰安市徐家楼办事处南关路南段路西王家店村,其中:土地面积137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177.96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49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2、490万元由刘运洪、张恒春夫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泰安市徐家楼办事处南关路南段路西王家店村的沿街营业房,其中:土地面积137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177.96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49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8名称: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南上高村
债权总额:2082.87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082.8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880万元,利息202.8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王焕庆个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7年5月5日开庭,出具民事判决书,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5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全部由王焕庆出资。公司主要生产膨胀节、膨胀节补偿器、常压油罐、常压容器封头、通用零部件、钢结构件、环保设备、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等产品。企业已经拥有了两项专利及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公司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校技术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公司目前已取得了专门针对膨胀节设计、生产和安装的IS0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ASME及PED及外贸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公司为泰安该行业的龙头企业,但目前资金紧张,无法承接大的订单。经营困难。
担保人情况:1、保证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设备抵押。抵押物一:土地使用权为保证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南迎村,土地证号为泰土国用(2010)第D-0255号,面积60718平方米,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200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抵押物二:设备为保证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有的位于其厂区的2.2万吨压力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200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2、该贷款由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法定代表人王焕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手续合法有效。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土地使用权为保证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南迎村,土地证号为泰土国用(2010)第D-0255号,面积60718平方米,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200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抵押物二:设备为保证人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有的位于其厂区的2.2万吨压力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200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债务企业9名称: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泰山工业园区创业大街33号【现变更为山东泰山工业园区(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50号)】
债权总额:7429.24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429.2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524万元,利息905.2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公红军、公延苓个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6年9月14日开庭,2017年1月16日判决,原债权银行于2017年3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金4500万元(后变更为注册资金至6000万元,公红军认缴出资447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公红军,该公司主要经营智能化停车设备、自动化仓储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等。该企业属于通用设备造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该贷款担保方式为借款人名下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一顺位抵押追加公红军、公延苓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位于泰山工业园区,其中:在建工程36693.97平方米,土地面积53328平方米,签订抵押合同金额800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借款人自有的位于泰山工业园区的在建工程36693.97平方米,土地面积53328平方米,签订抵押合同金额8000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20名称:日照友厚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909号2404室
债权总额:6221.84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日照友厚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221.8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118.26万元,利息1103.5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日照富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28套商业房产抵押,合计面积1785.84平方米;质押人徐正财、张淑玲已其持有的新疆海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人为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乔盛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华、郭雯娟。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对债务企业分7笔案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目前7笔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授信品种 | 诉讼金额 | 管辖法院 | 案件状态 | 立案时间 | 案件号 |
1 | 押汇 | 168万美元 | 东港区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6/2/25 | (2016)鲁1102民初2571号 |
2 | 押汇 | 136万美元 | 东港区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6/2/25 | (2016)鲁1102民初2568号 |
3 | 押汇 | 105万美元 | 东港区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6/2/25 | (2016)鲁1102民初2564号 |
4 | 押汇 | 128万美元 | 东港区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6/2/25 | (2016)鲁1102民初2566号 |
5 | 押汇 | 69万美元 | 东港区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6/2/25 | (2016)鲁1102民初2569号 |
6 | 国际证 | 70.83万美元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5/11/13 | 一审:(2015)民三初字市34号;二审:(2016)鲁民终2169号 |
7 | 国际证 | 87.34万美元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已进入执行程序 | 2015/11/13 | 一审:(2015)民三初字市35号;二审:(2016)鲁民终2170号 |
企业概况:日照友厚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09日,注册资本4600万元。其中张华出资36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卢峰涛出资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主营大豆、聚乙烯等大宗商品的进出口贸易,该行业属于批发零售业。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该贷款由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连云港乔盛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友厚贸易实际控制人张华及其共同债务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手续合法有效。
资产特点:原债权银行贷款由日照富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28套商业房产抵押,抵押物位于日照市海滨二路西海滨商贸中心(A区)001幢1单元314号,合计面积1785.84平方米,抵押人已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手续合法有效。抵押物评估价值为672.26万元,目前已进入变卖程序。
质押人徐正财、张淑玲已其持有的新疆海翰矿业有限公司的510万股股权在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为债务人日照友厚贸易有限公司在质权人处发生的债务提供本金最高额25000万元的质押担保。抵押手续合法有效,已经法院判决。
债务企业21名称:泰安鸿锐包装有限公司
所在地:泰山区徐家楼乡大白峪
债权总额:344.92万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泰安鸿锐包装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44.9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00万元,利息44.9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7月1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米宝磊、狄芬,保证人为泰安神童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米宝磊、狄芬、李玉霞、赵永明提供担保。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于2015年10月26日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已作出判决,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借款人泰安鸿锐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位于泰山区徐家楼乡大白峪,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狄芬。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狄芬全资持股。公司主营业务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担保人情况:1、泰安神童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神童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安神童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葛石镇张家崖村,法定表人李玉霞。公司注册资金660万元,其中李玉霞全资持股。公司主营业务为神童山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米宝磊位于泰安市华天庭苑1号楼3单元5层东户的房产(泰房权证泰字第221634号),房产面积105.58平方米,设定最高抵押额66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2月2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571-81106804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