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0 11:43:36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等14户
所在地:长乐市空港工业区(文岭片段)等
债权总额:431,751,114.18元(截至2017年9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总额共计431,751,114.18元,其中:债权本金383,499,388.33元,利息48,251,725.85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9月10日止,该债权资产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债权明细如下:
1、债权情况: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元) | 利息 (元) | 保证情况 | 抵(质)押物情况 |
1 | 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 42,570,000.00 | 6,362,628.97 | 陈秀英、福建锦华贸易有限公司、郑成东、郑振官、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镀锌管等机器设备 |
2 | 凯捷利集团有限公司 | 44,540,440.00 | 11,419,158.03 | 陈爱芳、陈志坚、陈志强、缪幼梅、昆明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安远东华美电机有限公司 | / |
3 | 福州晏通贸易有限公司 | 19,500,000.00 | 4,321,190.07 | 福建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钦、游纬、海祥(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祥(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2820㎡提供抵押担保 |
4 | 福州德天贸易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2,398,698.15 | 福建德为聚纤有限公司、长乐卡德龙化纤有限公司、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江瑜、陈佑、林勇 | / |
5 | 长乐卡德龙化纤有限公司 | 34,980,124.69 | 3,135,222.32 | 福建德为聚纤有限公司、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江瑜、陈佑、陈明华、林勇 | / |
6 | 福建省台福食品有限公司 | 14,956,229.17 | 1,747,901.70 | 陈家利、陈美云、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 / |
7 | 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 | 16,154,627.25 | 853,288.44 |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何善祥、纪云清 |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福清市音西镇音西村诚丰世纪园1号楼至8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95个车位,面积2608.68㎡。纪云清名下的位于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社区嘉琳广场13号楼2812号住宅房产 |
8 |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 | 7,700,000.00 | 341,034.48 |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何善祥 |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清市上迳镇下井村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土地面积43208.6㎡ |
9 | 福建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36,235.88 | 2,112,677.30 | 王命兴、何娟兰、王为茂、王细妹、福建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天鑫海景”的在建工程抵押,在建面积11266.94㎡以及不计容车位73个; 王为茂、王命兴名下的福建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作质押 |
10 | 莆田市正东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842,462.51 | 陈伟、陈娟、陈伟杨、杨华军、杨思思 | 陈伟名下的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胜利北街272号、203室、302室;房屋总面积1143.83㎡ |
11 | 莆田市三江石化实业有限公司 | 35,085,883.60 | 7,971,061.19 | 何嘉恩、陈培红、江西中海油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山川新材有限公司 | 福建省山川新材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内土地及厂房,土地面积32912㎡,建筑面积3595.56㎡ |
12 | 福建南安市银联贸易有限公司 | 55,999,999.99 | 4,526,121.36 | 陈景红、黄国渊、黄勇东、南安市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安市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湖美社区的商住用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3854㎡ |
13 | 福州含霖贸易有限公司 | 55,676,048.82 | 2,148,788.44 | 福安市昌源电机配件有限公司、厦门扬钢金属有限公司、罗利明、聂正芬 | / |
14 | 福建金宝树包装发展有限公司 | 2,399,798.93 | 71,492.89 | 晋江宝树鞋塑有限公司、谢育忠、谢爱治 | / |
总计 | 383,499,388.33 | 48,251,7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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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9月1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打包、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配资等符合公司规定情况。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3月2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阮菁 联系电话:1377451002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