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金华市三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4 15:19:05

债务企业名称:【金华市三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金华市

债权总额:【5487.22】万元(截至【2018】年【4】月【3】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金华市三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487.2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149.69万元,利息337.5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3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担保。

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所在地

债权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资产状况

备注

1

金华市三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

5149.69

337.53

浙江新黄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盛集团有限公司、马文生、楼娟珍、马进军、楼阳辉、蔡玲莉

1、位于浙江金华市新华街以西、新狮道口以南厂房及土地:土地面积302.58平方米,房产面积4,548.46平方米。

2、位于浙江金华市新华街558号商住,土地面积:53.10平方米,房产面积:1,184.18平方米。以上抵押物共计45套公寓,12套商铺。

 

 

 

 

 

破产清算

 

合计

 

5149.69

337.53

 

 

 

 

 

 

 

 

 

 

 

 

 

 

 

 

 

 

 

 

 

(以上债权本息均暂计算至2018年4月3日止)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4】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卢思  联系电话:18805791798或0579-85507885

通讯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80号11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