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省永康市东方焊接工具有限公司】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7 17:17:51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省永康市东方焊接工具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城西工业区蓝天二路9号】
债权总额:【2269.93】万元(截至【2018】年【4】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省永康市东方焊接工具有限公司】公司的债权总额【2269.9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254】万元,利息【15.9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1、【浙江省永康市东方焊接工具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永康西城工业区蓝天二路9号】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2、【周岳平】以其位于【永康东城九铃华府3幢2单元2101室】的【住宅房地产】进行抵押;3、【周岳平】以其位于【永康西城龙川西路3弄7幢1单元102室】的【住宅房地产】进行抵押;4、【周燕群】以其位于【永康江南金水湾42幢1单元201室】的【住宅房地产】进行抵押;5、【周重阳】以其位于【永康江南天和景园1幢1603、1603-1室】的【住宅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泰铭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康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胡永峰、周岳平、周燕群】个人。
诉讼情况:【起诉未判决】
企业概况:【浙江省永康市东方焊接工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30】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周燕群、周岳平】,经营范围为【从事门业市场,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维持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燕群】,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康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0】日,注册资金【30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应绸、应杰】,经营范围为【生锅炒锅、不粘锅、搪瓷制品、健身器材、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金属门、防盗门、钢木门、压力锅的制造加工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应绸】,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泰铭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9】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应则金、应再晓】,经营范围为【金属门、防盗门、非标门的生产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应则金】,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债务企业名称:【东阳市法艾兰服饰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歌山北路226号】
债权总额:【1754.628157】万元(截至【2018】年【4】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东阳市法艾兰服饰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1754.62815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39.489907】万元,利息【15.1382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东阳市天科电子有限公司】以其位于【东阳市江北街道歌山北路226号】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东阳市天科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梦芭蕾服饰有限公司】和【吴国平、陈瑶琴、陈小康、俞丽花】个人。
诉讼情况:【已判决未执行】
企业概况:【东阳市法艾兰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9】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吴国平、陈瑶琴】,经营范围为【服装(不含印染、定型)制造、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瑶琴】,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东阳市天科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3】日,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吴国平、陈瑶琴】,经营范围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销售;服装加工、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国平】,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省东阳市梦芭蕾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陈小康、俞丽花】,经营范围为【高纺真面料,无缝内衣,针织服装,鞋,帽生产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小康】,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 2018】年【7】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898999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