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江苏华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1 17:25:31

债务企业名称:江苏华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靖江市斜桥镇江平路西18号

债权总额:10197.7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江苏华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197.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917.96万元,利息2279.7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江苏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港华能源有限公司、俞仲玉和卢萍、江苏恒城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江苏华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80万元,注册地址为靖江市斜桥镇江平路西18号;经营范围:煤炭、焦炭、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零部件、电线电缆销售;贵金属制品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为江苏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港华能源有限公司、俞仲玉和卢萍、江苏恒城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

资产特点: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8月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詹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1106815/1875715283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