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11:24:13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

所在地: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789号

债权总额:8313.89万元(截至2018年5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313.8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313.89万元,利息0.0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5月20日止。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质押物为杭州大明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13668万元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8000万元。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581号的厂房及相应土地(第三顺位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38362.8㎡,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29258.24㎡,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6000万元。保证人为杭州大明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屠有军。

诉讼情况:已破产。

企业概况: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3149.2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杭州大明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大明玻璃有限公司、屠有军等,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热发电用反射镜、光热转化和集热材料相关组件和系统的研发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材料及其它新能源材料的研发,低辐射节能玻璃产品的深加工,超白浮法玻璃生产及深加工;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屠有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

担保人1:杭州大明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2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为杭州大明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屠有军、孙观凤。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镜玻璃,玻璃深加工,玻璃家私;经销:镜玻璃,玻璃深加工产品,玻璃家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屠世远。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2:屠有军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12月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18668040328

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68840731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6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