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绍兴县灿丰进出口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4 15:04:52
债务企业名称:绍兴县灿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所在地: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联兴村墅后
债权总额:1428.26万元(截至2019年1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绍兴县灿丰进出口有限公司1户债权总额共计1428.2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160.9万元,利息267.3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20日止,该债权资产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
诉讼情况:执行中 单位:元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保证情况 | 抵(质)押物情况 |
1 | 绍兴县灿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609046.28 | 2673616.94 | 绍兴县吉美印染有限公司、绍兴县楠意祥服饰有限公司对绍兴县灿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750万元保证担保。 盛苗根,田金英,盛军,施华芹均对绍兴县灿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柯桥金柯桥大道绍兴世界贸易中心A幢A1-21F-01至07室【房产面积总计为1001.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0.69平方米,房产证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8827号至38833号;土地证号:绍兴县国用(12-33-0-14)第45894号至45900号,国有出让,用途为办公;他项权证号: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9849号至20149855号】。 |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1月1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成 联系电话:0571-89773926/1565805678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