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4 10:53:36

债务企业名称: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州火车站站前1号地块

债权总额:1114.5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

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14.5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利息114.5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锐信建设工程公司、陈晓义。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5日,注册资金36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不含电力设施)、园林古建筑、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铁道工程的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以上均凭资证书质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销售建筑材料;设备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晓义。

担保人情况:浙江锐信建设工程公司成立于1982年12月3日,注册资金6506万元,经营范围为按资质证书核定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光明。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债务企业名称: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州火车站站前1号地块

债权总额:1114.5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

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14.5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利息114.5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锐信建设工程公司、陈晓义。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5日,注册资金36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不含电力设施)、园林古建筑、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铁道工程的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以上均凭资证书质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销售建筑材料;设备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晓义。

担保人情况:浙江锐信建设工程公司成立于1982年12月3日,注册资金6506万元,经营范围为按资质证书核定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光明。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