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鱼台县泽中木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5:38:53

债务企业1名称:鱼台县泽中木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鱼台县王庙镇政府西150米路北

债权总额:22685956.20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鱼台县泽中木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2685956.20元,其中:债权本金18900000.00元,利息3785956.2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无担保保证。抵押物为鱼台明珠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B区004片区(湖陵三路东、北环路南)中亚房地产(明珠大酒店),四至八层。抵押土地使用权6095.46平方米(土地证使用权面积共计13056.3平方米,其中出让地10837.3平方米、划拨地2219平方米)抵押房地产合计面积4250.04平方米。(现该抵押房地产已拆除)。

诉讼情况:已起诉。

企业概况:鱼台县泽中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鱼台县王庙镇政府西150米路北,法定代表人李冰。公司目前在工商信息系统中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企业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已停止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胶合板、单皮、木制品、家具及木材加工与销售(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企业2名称:鱼台美澳特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山东天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院内)

债权总额:3071827.65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鱼台美澳特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71827.65元,其中:债权本金2000000元,利息1071827.65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宁龙腾钢构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夏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无抵押保证。

诉讼情况:已起诉。

企业概况:鱼台美澳特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山东天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杨兆庆。公司目前在工商信息系统中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企业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已停止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低速电动车组装销售(不含汽车生产装配加工)(国家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企业3名称:邹城市嵘兴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所在地:邹城市康复路西首

债权总额:9097668.61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邹城市嵘兴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097668.61元,其中:债权本金7490000元,利息1607668.61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济宁国通燃化经贸有限公司、邹城市乡间道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陈海滨、王振中、赵路、董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无抵押保证。

诉讼情况:已起诉,未判决。

企业概况:邹城市嵘兴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邹城市康复路西首,法定代表人赵路。公司目前在工商信息系统中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企业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已停止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工矿配件、劳保用品、五金电料、机械配件、机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水暖管件、电动工具、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企业4名称:山东国基泰煤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邹城市西外环路1888号(大学科技园5号楼208号)

债权总额:12073542.49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国基泰煤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2073542.49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0000元,利息2073542.49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枣庄市联融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凯铭实业有限公司、枣庄状冠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无抵押保证。

诉讼情况:已起诉,未判决。

企业概况:山东国基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邹城市西外环路1888号(大学科技园5号楼208号),法定代表人董斌芝。公司目前在工商信息系统中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企业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已停止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焦炭、塑料制品、高低压电器、机电产品(除前置)、五金制品、仪器仪表、标准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阀门、水暖管件、气动元件、工矿配件、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文具用品、日用百货、检测仪器、纸制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煤制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除前置)。(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4月1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8958187468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0571-89773965,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