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沙县鸿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8 15:10:24
债务企业名称:沙县鸿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沙县后底木竹加工集中区
债权总额:1694.32万元(截至2019年4月29日)
沙县鸿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沙县鸿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94.3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56.29万元,利息636.81万元,代垫费用1.2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等暂计算至2019年4月29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沙县鸿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名下沙县后底木竹加工集中区的工业厂房及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13146㎡,建筑面积6865.27㎡,最高抵1500万元;福建省沙县金陵贸易有限公司为兴银沙县(业二)质押(2014)0020号《质押合同》提供支付义务;保证人为福建省沙县兴诚木业有限公司、洪鹏、李红、陈发钗、陈康品。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沙县鸿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12.20,注册资金1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竹胶板加工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康品,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福建省沙县兴诚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7.19,注册资金530万元,经营范围为松杂胶合板、细木工板、杉锯材、松木片加工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洪鹏,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5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905775559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0571-89773965,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883(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