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武汉德庄饮食发展有限公司 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5:36:2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的武汉德庄饮食发展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浙江浙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武汉德庄饮食发展有限公司本金763.80万元,截至2020年1月14日,利息约299.03万元。

具体债权详情见《标的债权清单》。

债务企业名称:武汉德庄饮食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岸区沿江大道192号

债权总额:1062.83万元(截至2020年1月1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武汉德庄饮食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62.8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63.80万元,利息299.0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月1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保证人为纪昌福、张荷英、张静、陈道松、米金英、毛亚坤。抵押物为湖北德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新河开发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为12805.86㎡,土地面积为11407.6㎡。

诉讼情况:已进入执行阶段。

企业概况:武汉德庄饮食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4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荷英,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大型餐馆:单纯火锅;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保证担保情况:纪昌福、张荷英、张静、陈道松、米金英、毛亚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情况:抵押物为湖北德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新河开发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为12805.86㎡,土地面积为11407.6㎡。

2、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整包、分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1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858161614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生路世纪中心1611室

邮政编码:430021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