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永康市鸿隆安全用品有限公司壹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3 15:29:01

债务企业名称:永康市鸿隆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金桂南路2号内2号厂房

债权总额:16910568.82元(截至2020年09月1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永康市鸿隆安全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16910568.82元,其中:债权本金13435187.66元,利息3475381.16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09月18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浙江省永康市高镇综合五金厂以其位于浙江省永康市高镇综合五金厂名下的房地产(土地性质:住宅,出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人为永康市鹤顶摩配有限公司及汪淑媛、周小东、周鹏飞、周志航、周伟华个人。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永康市鸿隆安全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02日,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周鹏飞、汪淑媛,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头盔、自行车头盔、五金制品(不含计量器具)制造、加工;钢材销售;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发电系统及配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淑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担保企业永康市鹤顶摩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8日,注册资金8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为赵鹏鹤、胡静,经营范围为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头盔,日用五金制品(不含计量器具)制造、销售;钢材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鹏鹤,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9月2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898999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