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宁化县申达木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15:28:59
债务企业1名称:宁化县申达木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化县安乐乡谢坊村(原硅铁厂内)
债权总额:1558.735609万元(截至2018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宁化县申达木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58.73560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496.1万元,利息62.63560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8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梁丽卿、林自强、朱国春、朱国生。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宁化县申达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3日,住所地宁化县安乐乡谢坊村(原硅铁厂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法人代表梁丽卿。公司经营范围:门片、木地板、指接板加工;门片、木地板、指接板销售。公司已停产停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为梁丽卿、林自强、朱国春、朱国生。
资产特点:抵押物:1、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环南路8号宁化客家文化城2幢2-3层商业用房; 2、宁化客家文化城9幢211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地址为:1、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环南路8号宁化客家文化城2幢2-3层;2、宁化客家文化城9幢211号。
债务企业2名称:福建神鹰汽车有限公司
所在地:永安市洛溪大道266号
债权总额:2850.265671万元(截至2018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神鹰汽车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850.26567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499万元,利息351.26567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8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刘志刚、林晓敏、薛保平、郑小英、薛文财、薛凤钦。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福建神鹰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志刚。公司住所地永安市洛溪大道266号,公司经营范围:汽车车厢、驾驶室、汽车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非标设备及配件,钢结构、金属制品、汽车、工程机械、专用汽车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已停产停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为刘志刚、林晓敏、薛保平、郑小英、薛文财、薛凤钦。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永安市城区洛溪大道266号一幢生产厂房
地址为:永安市城区洛溪大道26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永安房权证城区字第20130062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13)第40215号,建筑面积18782.37平方米,土地面积33353平方米。
抵押物二:永安市城区洛溪大道266号一幢办公楼
地址为:永安市城区洛溪大道26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永安房权证城区字第2013006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13)第40218号,建筑面积5910.57平方米,土地面积37494平方米。
抵押物三:永安市城区洛溪大道266号一幢室内球馆
地址为:永安市城区洛溪大道26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永安房权证城区字第20150037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13)第40218号,建筑面积1039.9平方米,土地面积37494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850609269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汤先生(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0571-8977399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