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喆荑科技有限公司对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00
1.债务企业名称:【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科海大道116号
债权总额:75,282.88万元(截至2022年8月16日)
债权情况:杭州喆荑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对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75,282.8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0,000.00万元,利息25,282.88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2年8月16日强制清算受理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7号太合嘉园宗地四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保证人为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破产清算
企业概况: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虹,股东为北京弘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农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合诚信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7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尹孟才,股东为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大资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城市园林绿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软件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当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债务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7号太合嘉园宗地四的土地及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41891.93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1068.6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朝国用(2004出)第0642号。
2.债务企业名称:【天津维斯达通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8号海盈公寓501
债权总额:38,172.66万元(截至2022年8月16日)
债权情况:杭州喆荑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对天津维斯达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8,172.6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1,000.00万元,利息7010.92万元,代垫费用161.7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8月16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天津维斯达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显泽,股东为Beida Online Mindlead (Cayman) Company Limited,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家电产品、电子仪器设备的进出口、批发、零售(不设店铺)、矿山设备、矿产品(不含贵金属)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虹,股东为北京弘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农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合诚信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7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尹孟才,股东为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大资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城市园林绿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软件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当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组包、单户债权转让或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3】年【8】月【1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鲍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27372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定安路126号(西湖创意谷)2号楼381工位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联系人:狄先生
杭州喆荑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