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晟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一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00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晟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金华市解放西路233号

债权总额:2491.28万元(截至2024年4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晟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491.2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15.50万元,利息772.78万元,代垫费用3.0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4月20日。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金华市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环镇南路以南金义华府11幢101、102、103、105、106、107、108、109室的房地产和位于金华市五一路143号(现门牌号为243号)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金华市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晟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8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晟元集团有限公司、卜宝荣,经营范围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艺景观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与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卜宝荣,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金华市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注册资金1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晟元集团有限公司、杨志舜、邵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建设五金.水暖管道零件,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卜宝荣,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为金华市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环镇南路以南金义华府11幢101、102、103、105、106、107、108、109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458.1平方米;抵押物二为金华市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华市五一路143号(现门牌号为243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964.16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79-89172803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