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00
(一)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2幢1001室-A
债权总额:11544.37万元(截至2024年【7】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544.3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948.49万元,利息595.88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7月20日止。该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徐顺兴、徐素珍。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鸿力发展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南宏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化纤原料及其制品;销售自产产品。对二甲苯(有效期至2016年02月29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聚酯切片、尼龙切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产品。目前工商状态为破产,未注销。
法人担保人情况:
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1日,注册资金260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徐顺兴、李军、何世祥,经营范围为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销售: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经营进出口业务。目前工商状态为破产,未注销。
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金2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徐仁良、绍兴柯桥瑞南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无纺布、轻纺原料(除蚕茧、皮棉)、五金产品、建材;纺织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目前工商状态为破产,未注销。
浙江中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4日,注册资金546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沈海淮、沈国祥、李佃木、唐贺亮、沈国华和陈勇,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纺织装饰用品,服装的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目前工商状态为破产,未注销。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
徐顺兴,1959年12月5日。
徐素珍,1956年1月29日。
(二)债务企业名称:宁波倚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1号楼1328室
债权总额:4492.39万元(截至2024年【7】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宁波倚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492.3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029.96万元,利息462.43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7月20日止。该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浙江中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徐顺兴、徐素珍。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宁波倚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8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家用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品、日用品、绝缘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及电器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目前工商状态为注销。
法人担保人情况:
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鸿力发展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南宏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化纤原料及其制品;销售自产产品。对二甲苯(有效期至2016年02月29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聚酯切片、尼龙切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产品。目前工商状态为破产,未注销。
浙江中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4日,注册资金546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沈海淮、沈国祥、李佃木、唐贺亮、沈国华和陈勇,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纺织装饰用品,服装的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目前工商状态为破产,未注销。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
徐顺兴,1959年12月5日。
徐素珍,1956年1月29日。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年【8】月【1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1870175470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