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05


 

债务企业1名称: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北街68号

债权总额:7,335,381.41元(截至2024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335,381.41元,其中:债权本金5,994,213.42元,利息1,286,455.66元,代垫费用54,712.33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8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抵押物为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綦江县古南镇北街24、68号的商业用房3846.35㎡。

余永辉、黄梅、董奇、张绍芬、何家泉、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奇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提供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8-15,法定代表人为胡健,注册资本为13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227907378900。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北街68号,所属行业为正餐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中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及生食海产品)、茶座、住宿;销售:食品;零售:烟【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销售:Ⅱ类医疗器械;会务服务;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情况:余永辉、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奇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黄梅、董奇。

资产特点:

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北街24号、68号(共3846.35平方米)

 

债务企业2名称: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重庆市彭水县新田乡马峰村。

债权总额:74,395,627.45元(截至2024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4,395,627.45元,其中:债权本金49,368,697.50元,利息25,026,929.95元,代垫费用0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8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

1.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川区合办处皂角院综合市场的商铺,建筑面积合计615.78平方米。

2. 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88号车库,建筑面积合计7383.86平方米。

3. 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第3层1至38号的门面、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10幢5-1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756.68平方米。

保证人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游鸿渐、游兴茂、李晓华。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注册资金5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港口经营;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水泥制造;余热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水泥销售;石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混凝土、百货、五金交电、家具、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销售;建筑骨料加工、销售(不含危化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红伟,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

抵押人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6日,注册资金33333.33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游兴茂、李晓华,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开发及应用服务,生产、销售: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家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市场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保证人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

保证人游兴茂出生日期为1961年8月16日

保证人李晓华出生日期为1963年2月15日

保证人游鸿渐出生日期为1989年3月24日

资产特点:

抵押物1: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1合川区合办处皂角院综合市场的商铺615.78平方米。

抵押物2: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88号车库(合计7383.86平方米)。

抵押物3: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8幢3层1至38号商业房产1623.9平方米、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10幢5-1商业房产3132.78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请业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年【9】月【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88384805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