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00
债务企业名称:【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1289号综合楼
债权总额:【3,033.81】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33.8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420.43】万元,利息【613.38】万元,代垫费用【/】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以其位于永康街东侧(金磐开发区)的工业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泰安空压机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康威利日用制品厂、浙江龙游康威利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浙江超洁实业有限公司和吕新红、吕仙妹、吕方明、程梅钦、王庆、姚春兰、吕红婴、董尚德。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2日,注册资金【135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吕仙妹、吕新红】,经营范围为【纺织工艺品、无纺布、日用杂品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装配加工、销售(以上除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仙妹】,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
浙江泰安空压机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5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王庆、姚春兰,经营范围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制造、销售和维修服务;环保设备、矿山设备、输送设备、建材机械制造、销售;金属及金属矿、建筑材料、造纸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及纸制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庆,目前工商状态为注销。
金华市康威利日用制品厂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注册资金9万人民币,为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吕新红,经营范围为五金配件、纺织工艺品、无纺布、日用杂品的生产、销售,注塑类塑料制品的装配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凡涉及专项审批和许可证凭证件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新红,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龙游康威利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1日,注册资金1217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吕静菊、吕红婴,经营范围为日用品、纸质清洁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卢金福,目前工商状态为注销。
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成立于1998年11月17日,注册资金20万人民币,为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吕方明,经营范围为五金制品、工艺礼品(不含金银饰品)、电子器材配件、纺织配件、纺织品、服装、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房屋出租。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方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超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陈桂芝、王平航,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金属门、木门、清洁用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电器的制造、销售,日用品、五金配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平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
吕新红,出生于1967年11月1日。
吕仙妹,出生于1966年10月19日。
吕方明,出生于1963年4月22日。
程梅钦,出生于1963年10月17日。
王庆,出生于1964年9月28日。
姚春兰,出生于1967年1月4日。
吕红婴,出生于1976年11月5日。
董尚德,出生于1976年10月30日。
资产特点:债权项下抵押物位于金华江南片区,属于市区沿街工业性质的稀缺固定资产,周边居住、商业氛围浓厚,交通便捷四通八达,周边较多小区住宅和产业经济园区,适合价值投资。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年【11】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895715561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