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珏贰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温州市鹿城繁华烟具厂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00
债务企业名称:温州市鹿城繁华烟具厂
所在地:温州市杨府山涂田工业区18-8号
债权总额:756.10万元
债权情况:杭州浙珏贰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对温州市鹿城繁华烟具厂债权总额756.1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9.53万元,利息666.57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12月2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已处置。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温州市鹿城繁华烟具厂成立于1996年12月23日,注册资金92万人民币,为股份合作制,股东分别为李炎、叶静,经营范围为打火机及配件(不含一次性打火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静 ,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法人担保人情况:无。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无。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55815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杭州浙珏贰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