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江苏永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0:00
债务企业1名称:江苏永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路138号第四层
债权总额:23069.11万元(截至2025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永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3069.1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4380.27万元,利息8688.84万元,代垫费用0.0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5年8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江苏永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38号第1-3层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永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1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郑建永和李彩微,经营范围为房地产投资与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通信产品、日用百货、家具、轮胎、针纺织品、服装、化妆品、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文体用品、健身器材、照明器材、鞋帽、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玩具、母婴用品、食品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松英,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无。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无。
资产特点:抵押人江苏永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38号第1-3层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0554.81平米,土地面积2654.52平米,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位于南京市六合区中心地带,与区政府近邻,周边多为住宅小区,生活氛围浓厚,且抵押物为该区域内唯一大型商超,客流稳定,抵押物大部分已租赁,回报率较高,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9】月【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509921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贝村路955号9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