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00


债务企业1名称: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仙林大道18号

债权总额:7283.26万元(截至20259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283.2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140.00万元,利息3143.86万元,代垫费用0.0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59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8号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216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戴素珍和高邮光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研发;新能源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会展服务;科技信息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产品的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素珍,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

法人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

资产特点:抵押人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8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4439.81平米,土地面积20434.64平米,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周边工业氛围浓厚,抵押物为高新产业科技园,建筑物成新率较好,已部分租赁,回报率较高,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10】月【1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509921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贝村9559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