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0:00
债务企业1名称: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重庆市彭水县新田乡马峰村
债权总额:8567.64万元(截至2025年11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567.6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936.87万元,利息3630.77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1合川区合办处皂角院综合市场的商铺615.78平方米、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88号车库(合计7383.86平方米)和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8幢3层1至38号商业房产1623.9平方米、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10幢5-1商业房产3132.78平方米;保证人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游鸿渐、游兴茂、李晓华。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注册资金5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港口经营;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水泥制造;余热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水泥销售;石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混凝土、百货、五金交电、家具、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销售;建筑骨料加工、销售(不含危化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红伟,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
抵押人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6日,注册资金33333.33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游兴茂、李晓华,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开发及应用服务,生产、销售: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家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市场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保证人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
保证人游兴茂出生日期为1961年8月16日
保证人李晓华出生日期为1963年2月15日
保证人游鸿渐出生日期为1989年3月24日
资产特点:
抵押物1: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1合川区合办处皂角院综合市场的商铺615.78平方米。
抵押物2: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88号车库(合计7383.86平方米)。
抵押物3: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8幢3层1至38号商业房产1623.9平方米、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10幢5-1商业房产3132.78平方米。
债务企业2名称:綦江长风齿轮(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西齿北路11号
债权总额:7060.3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綦江长风齿轮(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060.3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809.60万元,利息250.7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綦江长风齿轮(集团)有限公司、曾亚林;保证人为周庆龙、周晓君、赵长燕、唐成文、罗玉石、綦江长风锻造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破产重整。
企业概况:綦江长风齿轮(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日,注册资金86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周庆龙、周晓君、赵长燕、唐成文、罗玉石。经营范围为生产、锻造、销售: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庆龙,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綦江长风齿轮(集团)有限公司、曾亚林提供抵押担保;周庆龙、周晓君、赵长燕、唐成文、罗玉石、綦江长风锻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
1. 曾亚林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风临路16号1幢12层3号134.78㎡住宅。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215056132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