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镇江市通利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类】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0:0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的【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镇江市通利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类】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25】日,债权总额【1,682.39】万元。该资产包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江苏省镇江市】等地区。具体资产情况详见附件《资产清单》,最终以处置基准日确认为准。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标的资产所涉及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标的资产所涉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1)-(4)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处置方式:【组包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1298917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
附件:资产清单
暂计算至【2026】年【5】月【25】日 | ||||||||||
序号 | 债权归属 | 资产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单位:万元) | 保证人/共同还款承诺人 | 抵(质)押物 |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费用 | 债权金额合计 | |||||||
1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 | 镇江市长江路293号朗香园11幢第1层0035室 | 460 | 333.38 | 9.09 | 802.47 | 胡耀华、胡翔宇、胡善超、蒋兆平 | 抵押物一:胡耀华名下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2层201室商业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401.67㎡,土地使用权面积89.9㎡。抵押金额合计538.06万元。 抵押物二:胡善超名下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4层409室商业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136.09㎡,土地使用权面积30.5㎡。抵押金额合计100.515万元。 抵押物三:胡善超名下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4层410室商业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136.09㎡,土地使用权面积30.5㎡。抵押金额合计100.515万元。 | |
2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镇江市通利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镇江市丹徒高新园区智慧大道468号双子楼A座05-1706-1室 | 500 | 370.22 | 9.70 | 879.92 | 张海燕、胡耀华 | 胡耀华名下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堤春晓22幢第1层101室商业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合计为356.79㎡,土地使用权面积79.9㎡。抵押金额合计803.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