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详情

浙江拟支持龙头企业设网贷机构,网上借贷信息或纳入征信系统

发布时间:2017-12-20 09:27:12

      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发布《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办法》),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P2P网贷机构,并鼓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还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应当加强业务合作,互相配合,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为央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这或意味着,未来网贷平台上的借贷信息有可能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
       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有监督管理的功能,须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发现可疑资金异动、涉嫌非法集资等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