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整顿不良资产市场秩序,防止盲目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严格标准,规范流程,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的不良资产应当符合真实、有效等条件,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正确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脱虚向实,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向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专营化发展,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探索拓展主营业务模式,积极参与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等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与处置工作,协助地方政府有效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