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10:27:10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西南区D-09-04地块3#厂房
债权总额:5296.93万元(以上债权总额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296.9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530.00万元,利息766.9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金华市金西南区D-09-04地块的房地产、金华市金西南区D-09-04地块2#厂房3#厂房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梦家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梦家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利家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方向东、李冬芳、方昕韦、方兰。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9月23日,注册资金104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为方昕韦、方兰,经营范围N-乙酰-D-氨基葡萄糖,氨基葡萄糖盐酸盐,氨基葡萄糖硫酸盐,β胡萝卜素,丙氨酸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及其他需前置许可证项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向东。
担保人情况:
梦家园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5月17日,注册资金6760万元人民币,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股东分别为方向东、李冬芳,经营范围为食品添加剂销售;床上用品、仿真化纤面料、针织坯布(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染色)制造销售; 纺织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棉纱、布、针织品、工艺品、饰品、日用品、毛毯、服装、鞋、帽、箱包、小五金、毛线、玩具、相框(不含竹木制品)、文体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以下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向东。
浙江梦家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7日,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东分别为梦家园集团有限公司、衢州梦家园纺织有限公司、衢州汇鑫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L-色氨酸生产和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生物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向东。
金华利家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25日,注册资金26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分别为上海昕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朱伟庭,经营范围为N-乙酰-D-氨基葡萄糖,氨基葡萄糖盐酸盐,氨基葡萄糖硫酸盐,β胡萝卜素,丙氨酸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及其他需前置许可证项目);生物工程技术研发、农业技术开发,销售化肥,环保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仅限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伟庭。
方向东,性别男,身份证号为330725196811085618,住所地为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幸福路7-2号,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冬芳,性别女,身份证号为330725196711155420,住所地为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菊园1幢401室。
方昕韦,性别男,身份证号为330782198908015436,住所地为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菊园1幢401室,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股东。
方兰,性别女,身份证号为330782198908015436,住所地为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十二山头村3组。
资产特点:
抵押人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金华市金西南区D-09-04地块的房地产,与债权人农业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6万元。该房产建筑面积12024.03平方米,土地面积73333平方米,抵押物已办理他项权证。
抵押人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金华市金西南区D-09-04地块2#厂房3#厂房,与债权人农业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20万元。该房产建筑面积11464.89平方米,抵押物已办理他项权证。
两个抵押物土地面积共7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共23488.92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我公司也可提供配资业务,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日内支付首期款,该首期款的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剩余部分可进行配资,年利率不低于11%,支付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详情可咨询浙商资产)。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3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徐逍 联系电话:0579-89172803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华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