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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义乌市姣姣食品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6 17:38:16

债务企业1名称:义乌市姣姣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义乌市北苑街道东方国际村38幢2号

债权总额:1,737.8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义乌市姣姣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37.8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0.00万元,利息237.8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0日止(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何云、何非、王月芳所有的位于义乌市江东嘉鸿华庭75-A4的个人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何小姣、黄侯铭、何江丰、何小群、何姣英、浙江华隆食品有限公司、义乌市烨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判决待执行

企业概况:义乌市姣姣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7日,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何小姣和黄侯铭,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小姣,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华隆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注册资金3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何姣英、毛浩丞和毛雯静,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水果、蔬菜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姣英,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义乌市烨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何小群和何江丰,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饰品(不含电镀)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江丰,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何云、何非、王月芳所有的位于义乌市江东嘉鸿华庭75-4A的个人房地产,建筑面积为426.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6.4平方米。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嘉鸿路,周边小区环境优越,紧邻东阳江畔,交通极度便利,是义乌高档住宅小区之一。

债务企业2名称:浙江雯露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所在地:义乌市稠江稠州西路381号

债权总额:3,403.8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雯露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403.8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815.00万元,利息588.8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0日止(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金华丹碧华服饰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工业功能区1幢的工业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金华丹碧华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金标食品有限公司、金华吉米赛欧服饰有限公司、义乌市城西印刷厂、龚辉进、刘春女、龚辉庆、吴爱玉、蔡金标、朱丰花、蔡雪峰、方兰娟、龚赟、骆贤星、陈彩珍、金庆丰、楼绿玲。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雯露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6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龚辉庆和吴爱玉,经营范围为服装、袜子(不含染色定型)制造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辉庆,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金华丹碧华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8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龚辉庆和龚赟,经营范围为服装、针织内衣、袜子、服装辅料生产、销售(除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辉庆,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金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29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蔡金标和朱丰花,经营范围为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生产、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金标,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金华吉米赛欧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8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龚辉进和刘春女,经营范围为针织内衣、服装、袜子、饰品(除电镀)鞋帽、皮革制品、箱包、工艺品(除竹木制品)、服装辅料制造、销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辉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义乌市城西印刷厂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注册资金为0万元人民币,为普通合伙企业,股东分别为金庆丰和楼绿玲,经营范围为年画、挂历、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底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庆丰,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金华丹碧华服饰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工业功能区1幢的工业房产,建筑面积9368.91平方米,土地面积19424.5平方米。紧邻S103省道,周边工业氛围浓厚,是金东区主要的工业园区之一,交通便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4月1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79-85501091

通讯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80号11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