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温州多米尼克皮件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8 16:38:22
债务企业名称:【温州多米尼克皮件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路439号】
债权总额:【840.81】万元(截至【2018】年【4】月【15】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温州多米尼克皮件有限公司】公司债权总额【840.8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73】万元,利息【167.8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15】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温州多米尼克皮件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温州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的【3幢共34间2019.32平方米员工宿舍】进行抵押,抵押金额826万。
诉讼情况:【已开庭未判决】
企业概况:成立于1993年12月25日,注册资金35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周浜,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皮、革质的包、带、夹、皮衣及销售皮鞋(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浜】,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1、担保人周浜,男,护照号12AV11439,法国人,职务法定代表人;
2、担保人潘笑春,女,护照号12AV11436,法国人。
资产特点:多米尼克皮件名下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3幢共34间员工宿舍,建筑面积合计2019.32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826万元。该抵押物分地下宿舍和地上宿舍,地下宿舍建筑面积总和为184.75平方米,地上宿舍建筑面积为1834.57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4】月【1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金璇 联系电话:0577-8885581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 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华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