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7 10:16:00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13层130910号
债权总额:1132.54万元(截至2017年9月20日)
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32.5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24.26万元,利息208.2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刘剑勇、高巧芳名下宁德市曲尺塘路8号8幢1-3层102室设定抵押担保,提供314.5万元最高抵押;刘剑勇、高巧芳名下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13层130910、131112房、1层116、117房设定抵押担保,提供480.0万元最高抵押;刘剑勇、高巧芳名下福安市城区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1层115号设定抵押担保,提供232.4万元最高抵押;刘可光、江琳月名下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6层60102号(已处置完毕)、福安市城区城南南郊金马水产市场6号楼1层4号设定抵押担保,提供90.1万元最高抵押;刘可光、江琳月、刘剑勇、高巧芳名下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6层608号(已处置完毕)、6层60304号设定抵押担保,提供247.7万元最高抵押;保证人为刘剑勇、高巧芳、刘可光、江琳月。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23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家具、仪表仪器、电子元器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剑勇,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55817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