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3 09:18:29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网络版)
债务企业名称: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
所在地:瑞安市仙降街道埭头村
债权总额:1104.67万元(截至2018年5月10日)
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293.1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61.14万元,利息443.5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5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名下瑞安市仙降镇埭头村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635万元;保证人为浙江华阳箱包皮件有限公司、平湖市鸿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潘中其、施世相。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瑞安市鸿华箱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箱包、箱包配件、皮具配件、鞋、机电、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中娒,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华阳箱包皮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27日,注册资金1038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箱包、皮具配件;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其栋,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平湖市鸿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9日,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电机、电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中其,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5月22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55821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