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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福建宇辉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31 14:06:24

债务企业1名称:福建宇辉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林聪路15号 

债权总额:11,838,008.51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宇辉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838,008.51元,其中:债权本金10,629,999.62元,利息1,208,008.89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陈秋凤、洪唐周、林鹤飞、汤晓艳、李泽招、蒋娅明、阮国乐、陈婷婷、洪唐武、关丽萍、洪妹媚、林好官。保证人为宁德市隆峰水产有限责任公司、洪唐周、陈秋凤、林鹤飞、汤晓艳、洪唐武、关丽萍、林洪钊、姚正芬、吕宏杰、林雪荷。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我司依法向宁德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执行中。目前,本户债权判决尚未生效。

企业概况:福建宇辉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04日,注册资金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洪唐周。公司座落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林聪路15号,公司水产养殖(不含全民所有制水域及滩涂)、销售、仓储服务(不含道路运输)、水产品加工、速冻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陈秋凤、洪唐周、林鹤飞、汤晓艳、李泽招、蒋娅明、阮国乐、陈婷婷、洪唐武、关丽萍、洪妹媚、林好官。保证人为宁德市隆峰水产有限责任公司、洪唐周、陈秋凤、林鹤飞、汤晓艳、洪唐武、关丽萍、林洪钊、姚正芬、吕宏杰、林雪荷。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2幢2层201室。

抵押物所有人为:陈秋凤、洪唐周,地址为: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2幢2层201室,房产证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081841号,面积160.41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东侨字第20154219号。

抵押物二:宁德市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16幢6层608、7层608复式。

抵押物所有人为:林鹤飞、汤晓艳,地址为:宁德市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16幢6层608、7层608复式,房产证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110469号,面积153.88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东侨字第20154220号。

抵押物三: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C区5-503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李泽招、蒋娅明,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C区5-503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0937497号,面积130.23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TN字第20153797号。

抵押物四:宁德市坪塔东路1号(冠宏星花苑)15幢5层505室。

抵押物所有人为:阮国乐、陈婷婷,地址为:宁德市坪塔东路1号(冠宏星花苑)15幢5层505室,房产证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073241号,面积118.15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东侨字第20154218号。

抵押物五:宁德市蕉城北路25号荣宏新佳坡商贸城E幢a205-207。

抵押物所有人为:洪唐武、关丽萍,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北路25号荣宏新佳坡商贸城E幢a205-207,房产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357739-1、-2号,201357740-1、-2号,201357741-1、-2号,面积149.37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TN字第20133380号。

抵押物六:宁德市蕉城北路25号荣宏新佳坡商贸城E幢a208-213。

抵押物所有人为:洪妹媚、林好官,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北路25号荣宏新佳坡商贸城E幢a208-213,房产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357738-1、-2号,201357737-1、-2号,201357736-1、-2号,201357735-1、-2号,201357742-1、-2号,201357743-1、-2号,面积333.2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TN字第20133381号。

 

债务企业2名称:宁德市海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兴宁路1号(东海富豪世家)3幢2层208

债权总额:6,480,582.38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金盛达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480,582.38元,其中:债权本金4,489,921.23元,利息1,990,661.15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徐森玉、吴长加、林雅屏、林雪丹、周幼燕、林如贵;保证人为福建省盛恒贸易有限公司、吴鹏飞、林细明、叶晓东。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已对江阴市金盛达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提请诉讼,江阴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江宁德市海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15日,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兴宁路1号(东海富豪世家)3幢2层208,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鹏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金属制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通讯器材、家用电器、家具、常用有色金属。现已停业。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徐森玉、吴长加、林雅屏、林雪丹、周幼燕、林如贵;保证人为福建省盛恒贸易有限公司(已停业)、吴鹏飞、林细明、叶晓东。

资产特点:押物一:宁德市坪塔路1号(冠宏星花苑)1幢305室;宁德市薛令之路8号(东湖御景)5幢5层501、502单元。

抵押物所有人为:徐森玉、吴长加、林雅屏,地址为:宁德市坪塔路1号(冠宏星花苑)1幢305室;宁德市薛令之路8号(东湖御景)5幢5层501、502单元,房产证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050589号,面积178.55平方米,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111091、20111092号,面积121.6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项东侨字第20130757号。

押物二: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7幢302室;宁德市东侨大道路1号(逸涛花苑)20幢3层3-A单元。

抵押物所有人为:林雪丹;林如贵、周幼燕,地址为:宁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7幢302室,宁德市东侨大道路1号(逸涛花苑)20幢3层3-A单元;房产证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072642号,面积为117.84平方米;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051532号,面积为123.68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项东侨字第20130760号。

 

债务企业3名称:福安市恒基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市中兴街东段3号楼205单元

债权总额:20,969,615.43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安市恒基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0,969,615.43元,其中:债权本金18,755,360.00元,利息2,214,255.43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潘章基、林丽玉;保证人为福建舒力康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潘章基、林丽玉、林春明、陈晓芳。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已经立案执行,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安市恒基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07日,注册地位于福安市中兴街东段3号楼205单元。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18万元,法人代表潘章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服装、鞋帽、日用品、体育用品、电机及其配件、金属材料(不含钨、锑、锡)、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船舶、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潘章基、林丽玉;保证人为福建舒力康电子有限公司(已停业)、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已停业)、潘章基、林丽玉、林春明、陈晓芳。

资产特点:押物一:福安市城北冠后路华联园7号楼103、104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潘章基、林丽玉,地址为:福安市城北冠后路华联园7号楼103、104号,房产证号: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15094号,面积131.88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2895号。

押物二:福安市城北棠兴路373号、福安市城南街道中兴街59号1层。

抵押物所有人为:潘章基、林丽玉,地址为:福安市城北棠兴路373号、福安市城南街道中兴街59号1层,房产证号: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13274号,面积为305.72平方米;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13274号,面积为31.5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2896号。

 

债务企业4名称:宁德市瑞康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501室

债权总额:11,554,770.57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宁德市瑞康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554,770.57元,其中:债权本金8,599,440.00元,利息2,955,330.57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王斌、黄斌昭;保证人为宁德市隆峰水产有限责任公司、王斌、黄斌昭、王钧、郜巧妃、陈兴泾、姚辉舜。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已对宁德市瑞康贸易有限公司提请诉讼,宁德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日下达判决书,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宁德市瑞康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01日,注册地位于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501室。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法人代表王钧。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电器、工艺品、日用百货、水产品、初级农产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王斌、黄斌昭;保证人为宁德市隆峰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业)、王斌、黄斌昭、王钧、郜巧妃、陈兴泾、姚辉舜。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王斌、黄斌昭,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区南环路156号104、105、203、204、304、503、504号,产劝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147031-201147034、201146816-1、-2,201146818-1、-2,201146823-1、-2号;土地证:宁政国用(2011)第1987-1990、1919-1921号(面积403.94㎡),他项权证号为:宁国土资他项(2014)第0196号。

 

债务企业5名称:福建贝斯特纺织皮革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霞浦县盐田乡工业集中点7号

债权总额:9,769,946.15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贝斯特纺织皮革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769,946.15元元,其中:债权本金8,400,000元,利息1,369,946.15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福建贝斯特纺织皮革材料有限公司;保证人为福建省霞浦县隆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郭大红、王羽、施纯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建贝斯特纺织皮革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4月01日,注册地位于霞浦县盐田乡工业集中点7号。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法人代表郭大红。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印染助剂、水洗助剂、水性涂层胶生产销售;染料、表面活性剂及其他纺织皮革材料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公司已停业。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福建贝斯特纺织皮革材料有限公司;保证人为福建省霞浦县隆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已停业)、郭大红、王羽、施纯挺。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福建贝斯特纺织皮革材料有限公司,地址为:霞浦县盐田乡工业园区8号,产权证号:霞房权证盐田字第2012001号、霞国用(2008)第1316号、霞国用(2008)第2447号(建筑面积1609.65平方米,土地面积7760.71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霞房他证盐田字第20152005号。

 

债务企业6名称: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德市东侨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2幢3-D)

债权总额:13,214,922.71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3,214,922.71元,其中:债权本金9,699,990.00 元,利息3,514,932.71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王映强、阮雪莲;保证人为宁德市一锋农业技术有限公司、魏文泰、黄锦逢、黄秀爱、周巧凤。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9日,注册地位于宁德市东侨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2幢3-D室)。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法人代表黄锦逢。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农业新品种的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销售;茶叶、花卉、水果、食用菌种植;新鲜果蔬销售;水产养殖(不含全民水域养殖、滩涂养殖)。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王映强、阮雪莲;保证人为宁德市一锋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已停业)、魏文泰、黄锦逢、黄秀爱、周巧凤。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王映强、阮雪莲,地址为:宁德市福宁北路2号(东城国际)4幢1层101号;土地证号:宁政国用(2011)第07492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111503号(面积163.3㎡),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东侨字第20120047号。

 

债务企业7名称:福建银嘉机电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市赛岐开发区工业园区-(罗江片)1幢-7幢债权总额:35,944,587.98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银嘉机电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5,944,587.98元,其中:债权本金29,384,388.05元,利息6,560,199.93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福建银嘉机电有限公司、福建盛兴投资有限公司、施松铃。保证人为宁德希优亿机电有限公司、福建大自然泵业有限公司、袁丹红、施松铃。

诉讼情况:2016年5月27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做出(2016)闽0981执1815号裁定,查封、拍卖、变卖涉案抵押物。2016年3月23日,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建银嘉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4月09日,注册资金4166万万元,法定代表人施松铃。公司座落在福安市赛岐开发区工业园区-(罗江片)1幢-7幢,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高分子材料制造、销售;营林机械、畜牧机械制造及相关配件的铸造;机电产品模具的加工;普通机械、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福建银嘉机电有限公司、福建盛兴投资有限公司、施松铃。保证人为宁德希优亿机电有限公司(已停产)、福建大自然泵业有限公司(已停产)、袁丹红、施松铃。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福安市坂中乡松潭村、城南溪口7号、城北后垅荷塘苑24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福建银嘉机电有限公司,地址为:福安市坂中乡松潭村、城南溪口7号、城北后垅荷塘苑24号,产权证号:福安市房权证坂中乡字第0003198号(面积3456.36平方米)、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南字第0008419号(面积3681.6平方米)、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09486号(面积275.65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0723号、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0728号、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0722号。

抵押物二:棠发洋施老亭。

抵押物所有人为:施松铃,地址为:棠发洋施老亭,产权证号:安政房字第02918号(面积321.83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0721号。

抵押物三:城区城南溪口8号(S2地块)。

抵押物所有人为:福建盛兴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为:城区城南溪口8号(S2地块),产权证号:安房权证福安字第0020120349号(面积9402.83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20655号。

 

债务企业8名称:宁德市南雄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福洋村登富路天弘楼4层408室

债权总额:8,333,235.24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宁德市南雄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333,235.24元,其中:债权本金6,200,000.00元,利息2,133,235.24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陈娜娜、阮石生、林翠玉。保证人为福建省艺达木业有限公司、宁德市利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郑振松、郑振柏、郑兴妹、陈爱琴、钟林其、李国清、钟细斌、郑锦旺。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宁德市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宁德市南雄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3日,注册资金508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振松。公司座落在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福洋村登富路天弘楼4层408室,公司主要从事机电设备、工程设备、电线电缆、电子电器、工程车、建筑材料、铝塑型材、五金工具、钢筋钢板、船舶配件及润滑油、液压油、机油的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陈娜娜、阮石生、林翠玉。保证人为福建省艺达木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宁德市利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郑振松、郑振柏、郑兴妹、陈爱琴、钟林其、李国清、钟细斌、郑锦旺。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宁德市协兴楼B幢112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陈娜娜,地址为:宁德市协兴楼B幢112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356679号(面积54.48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TN字第20134697号。

抵押物一:宁德市葫芦花园ZZ10-B号102-105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阮石生、林翠玉,地址为:宁德市葫芦花园ZZ10-B号102-105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360405-1、2号(面积221.65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宁房他证TN字第20134697号。

 

债务企业9名称:福安市裕泽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市阳头街道祥和里33号

债权总额:9,037,391.10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安市裕泽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037,391.10元,其中:债权本金6,500,000.00 元,利息2,537,391.1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陈锦华、阮菊芳、林朝霞、黄华、林梅生、郑丽梅。保证人为福安市欣欣业电机有限公司、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安市茂展工贸有限公司、叶玉梅、郑云琴、郑芳芳、郑炜、彭焕堂、潘丽弟。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福安市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安市裕泽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2月03日,注册资金618万元,法定代表人叶玉梅。公司座落在福安市阳头街道祥和里33号,公司主要从事电机及其配件、家用电器、仪表仪器、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陈锦华、阮菊芳、林朝霞、黄华、林梅生、郑丽梅。保证人为福安市欣欣业电机有限公司(已停业)、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停业)、福安市茂展工贸有限公司(已停业)、叶玉梅、郑云琴、郑芳芳、郑炜、彭焕堂、潘丽弟。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福安市城北王基岭新村2弄2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陈锦华、阮菊芳,地址为:福安市城北王基岭新村2弄2号,土地证号:政国用(2002)字第1917号,房产证号: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北字第0016182号(面积213.29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32746号。

抵押物二:福安市阳头漫洪路鸿辉名仕嘉苑C区2号楼11层1103号、A5-A7号楼1层5-A车库。

抵押物所有人为:林朝霞、黄华、林梅生、郑丽梅,地址为:福福安市阳头漫洪路鸿辉名仕嘉苑C区2号楼11层1103号、A5-A7号楼1层5-A车库,土地证号:安政国用(2010)第1254号,房产证号:福韩房权证福安字第0022737号(面积241.64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32746号。

 

债务企业10名称:福安市中意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市鹤兴中路26号

债权总额:30,392,761.01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安市中意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392,761.01元,其中:债权本金19,699,602.18元,利息10,693,158.83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陈致。保证人为福建省善华工贸有限公司(存续)、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续)、福安市恒太工贸有限公司(存续)、福安市三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孟铃、陈芳、陈致、刘怀雄、林柳芳、杨梓安、郑慧滨、郑杰、陈智松。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福安市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待生效。

企业概况:福安市中意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注册资金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致。公司座落在福安市鹤兴中路26号,公司主要从事电机、水泵及其配件制造、销售;建筑材料、船用配套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家用保健电器具、九座以上的乘用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销售;汽车买卖中介服务。。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陈致。保证人为福建省善华工贸有限公司(存续)、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续)、福安市恒太工贸有限公司(存续)、福安市三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续)、程孟铃、陈芳、陈致、刘怀雄、林柳芳、杨梓安、郑慧滨、郑杰、陈智松。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陈致,地址为:城南金山大厦第二层商场B区,土地证号:安政国用(2010)第0237号,房产证号:韩房权证福安字第0021866号(建筑面积894.95平方米、土地面积118.14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32469号。

 

债务企业11名称:祥泰电子(福安市)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市城北前进村八佰林(A地块)

债权总额:8,826,719.3元(截至2018年6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祥泰电子(福安市)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826,719.3元,其中:债权本金6,268,213.46元元,利息2,558,505.84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吴允昌、俞雪冰、沈幼容、朱长寿。保证人为福建聘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业)、福安市源丰电器有限公司(已停业)、杨春光、谢盛勇、吴允昌、俞雪冰、冯锦文、王智鹰、刘荣崇、刘素英。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提起诉讼,福安市人民法院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执行中。

企业概况:祥泰电子(福安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0日,注册资金516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家兴。公司座落在福安市城北前进村八佰林(A地块),公司主要从事家用保健电器具、电子元器件、电机及配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吴允昌、俞雪冰、沈幼容、朱长寿。保证人为福建聘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业)、福安市源丰电器有限公司(已停业)、杨春光、谢盛勇、吴允昌、俞雪冰、冯锦文、王智鹰、刘荣崇、刘素英。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福安市城南天马路374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吴允昌、俞雪冰,地址为:福安市城南天马路374号,土地证号:安政国用(2005)第2351号,房产证号:福安市房权证城区城南字第0010774号、福安市房城南共字第0000735号(面积409.75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31140号。

抵押物二:福安市城区城北棠兴路424号瑞景名仕城12幢9层810号。

抵押物所有人为:沈幼容、朱长寿,地址为:福安市城区城北棠兴路424号瑞景名仕城12幢9层810号,房产证号:安房权证福安字第0020100816号(面积140.53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31261号。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

上述11户债权已经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和2018年3月27日在福建东南快报上刊登了处置公告,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了资产包分户公开处置公告,现为补充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5月3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1850609269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