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11:32:54
债务企业一名称: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
所在地:合肥市合经区桃花工业园繁华西路与恒山路交汇处
债权总额:【3787.1】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787.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795.3】万元,利息【991.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西路1宗工业用地及地上5幢建筑物【土地证编号:肥西国用2007字第1310号 土地使用权;房产证编号:房地权肥西字第10006810、027251、10013775号】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和刘光曙、刘青、许文霞、王立翠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7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刘青、芮迺云、刘光文、王家保、刘华云、周俊、奚之木、刘文,经营范围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光曙,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该户债权抵押物已经拍卖成交,成交价4317.98万,抵押物已过户完成,扣除税款后实际金额为3552万元,全部在法院账户上。
债务企业二名称: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合肥市新站区西育秀路1号
债权总额:【1890】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9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87.2】万元,利息【1402.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磨店工业聚集区合磨路西1宗工业用地及7幢建筑物【土地证编号:Y48054】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黄世清、黄大著、刘玮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5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黄大著和黄世清,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钢铁原料、金属材料、五金、建材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世清,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
该户债权抵押物已经拍卖成交,成交价2692万,抵押物已过户完成,其中2000万执行款转给兴业银行后,剩余未还本金487万,目前法院账户上剩余执行款扣除过户卖方税费271万后剩余421万。
债务企业三名称:安徽汇诚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合肥市马鞍山南路16号
债权总额:【2064.1】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安徽汇诚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064.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41.5】万元,利息【522.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安徽侬侬妇幼用品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明皇路的工业土地、房地产【土地证编号:肥东国用2007字第17号 土地使用权;房产证编号:房地权肥东字第055371、055372、055373、055374、055375、10010578、10010579号】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安徽尚街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张燕夫妻、杨皓、周丽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安徽汇诚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26日,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蔡世忠、陈林,经营范围为妇幼卫生、生活用纸来料加工、包装和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林,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安徽尚街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9日,注册资金8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王孔明、陈林,经营范围为商业运营管理、营销策划、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灯。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孔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安徽侬侬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明皇路与吴敬梓路交叉口工业土地、房地产(土地证编号:肥东国用2007字第17号 土地使用权;房产证编号:房地权肥东字第055371、055372、055373、055374、055375、10010578、10010579号),其中土地面积3333.5平方米,50亩,房产面积19600.4平方米。该地段位于合肥城区二环以内,按照目前的司法评估价格为3746万。目前工业地产在合肥城区一环二环内成交活跃度较强。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8月2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77380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