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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2 10:40:46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安市柳城东三南路

债权总额:89693566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9693566元,其中:债权本金83999993.39元,利息5693572.61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名下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露江村的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提供1714万元最高抵押,建筑面积23634平方米;保证人福建省华益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悠派金属有限公司、泉州派力肯厨卫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许春晖、林耀跃、陈鲁华、郑和成。

诉讼情况:尚未判决

企业概况: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0-26,位于南安市柳城东三南路,主营业务:电热蚊香片、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化科技产品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人代表许春晖,注册资本金5800万元,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福建省华益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悠派金属有限公司、泉州派力肯厨卫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许春晖、林耀跃、陈鲁华、郑和成。

 

债务企业名称:泉州市金禾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安市官桥镇粮食城

债权总额:85881895.94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泉州市金禾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5881895.94元,其中:债权本金7575万元,利息10131895.94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债务人名下位于南安市官桥镇蓝桥社区,新圩村的四处房地产设定抵押担保,提供2265万元最高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971.11平方米。债务人名下位于南安市官桥镇粮食城(篮桥居委会)的土地设定抵押担保,提供261.1万元最高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4235平方米。抵押人蔡小梅、曾金培名下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人民西路55号(裕福国际)1-3幢2层S202号商场设定抵押担保,提供3352.47万元最高抵押,房产建筑面积1784.68平方米;保证人为泉州嘉森木业有限公司、南安市福茂粮油制品有限公司、陈伟纲、福建省龙岩市金茂置业有限公司、曾新锡、曾金培、杨志洪、曾金堤、曾金叶、凌建东、凌金勇。

诉讼情况: 其中6325万元及其利息已申请执行,1250万元及其利息已判决

企业概况:泉州市金禾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2-28,位于南安市官桥镇粮食城,主营业务:生产淀粉糖(异构化糖、葡萄糖)、销售粮食、农副产品、饲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人代表曾金堤,注册资本金6889万元,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蔡小梅、曾金培、泉州嘉森木业有限公司、南安市福茂粮油制品有限公司、陈伟纲、福建省龙岩市金茂置业有限公司、曾新锡、曾金培、杨志洪、曾金堤、曾金叶、凌建东、凌金勇

 

债务企业名称: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石狮市山兜村

债权总额:28319458.88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8319458.88元,其中:债权本金2699.72万元,利息、复利、罚息1322258.88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债务人名下石狮市西环路971号A幢、B幢、C幢、D幢、E幢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担保,提供4917.52万元最高抵押,房产建筑面积10118.96平方米;保证人为蔡凤仪、蔡衍达。

诉讼情况: 已判决

企业概况: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01-14,许可经营项目:时装鞋、旅游鞋、服装、帽子、皮带、袜子、丝巾、领带、球拍、篮球、包袋。法人代表为蔡凤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蔡凤仪、蔡衍达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1596018139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汤先生(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0571-8977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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