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30 15:10:19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
所在地:金华、绍兴、衢州、嘉兴市
债权总额:11618.37万元(截至2019年1月2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总额11618.3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742.61万元,利息2875.7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21日止。
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抵押物如下:
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的抵押物: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名下浦江县浦江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厂房设定抵押担保,提供4700.0万元最高抵押担保;
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徐有金名下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金辉大厦商铺,最高额抵押4300万元;
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1、翁时安名下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银菊路20-132号的35间商铺,建筑面积:1,400.2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156.25㎡,夹层建筑面积为243.97㎡),土地面积:392.53㎡,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1,750万元;2、徐自强名下桐乡市振东新区东苑新村25幢2单元301室,建筑面积:157.03㎡,土地分摊面积:48.18㎡。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86.4万元。
保证人如下:
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1、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最高额保证;2、浙江中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最高额保证;3、方荣刚(330725197504234518),提供1000.0万元最高担保;龚兰英(330725198201084326),提供1000.0万元最高担保;龚奎成(330725195604234313),提供1000.0万元最高担保;吴娟民(330725196002064323),提供1000.0万元最高担保;
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保证人:1、浦江县金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有共同还款承诺,金额4700万元; 2、兰溪格利玛塑料有限公司,签署有共同还款承诺,金额4700万元; 3、陈建党,黄群仙(330106197003180038,33072619730617002X),提供4700.0万元最高担保;
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保证人:1、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关联单位安徽淮北天宏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关联单位绍兴腾翔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夏国军(33062119750705479X)及徐琴芬(330621197707162322)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徐自强(330425196306166234),3200万最高额担保;
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徐自强(330425196306166234),3200万最高额担保。
诉讼情况: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执行中;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债权执行中;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债权执行中;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执行中;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已破产。
企业概况: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5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龚奎成、吴娟民,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的研发;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塑胶制品销售;注塑类、吹塑类塑料制品、纸制品生产(除印刷、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奎成,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1日,注册资金508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浦江恒联工贸有限公司、圆通(香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产品、针织品、鞋帽(不含染色)、塑料制品、家用纺织品、汽车饰品(布艺类)生产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党,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2日,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徐琴芬、夏国军,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针、纺织品、服装、纺织工艺品、毛毯、羽绒制品;电脑绣花;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及辅料、纺织工艺品、羽绒制品、鞋帽、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五金配件、玻璃陶瓷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夏国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徐爱贞、姜望智、俞建英、徐有金,经营范围为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农产品、塑料制品、橡胶、木浆、纸浆销售;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衢化路868号12幢,从事钢筋加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有金,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0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钟新江、朱娟花、王建德、姜慧、范建荣、徐自强、吕爱英、范永江、董雪奎、朱会元、朱关发、李云泉,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钢网架结构工程、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以上范围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建筑材料的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自强。
担保人情况: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人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9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李兴华、田福生、孙鹤鸣、姜卫亮、高继全,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空调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霞,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浙江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人浙江中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4日,注册资金1498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义乌市宏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卓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新材料、塑料薄膜、激光全息产品、高档纸及纸板、环保设备(限VOCs尾气回收及溶剂提纯设备)生产与销售。(凡涉及许可证和专项审批的凭证件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苗英,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的担保人浦江县金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黄群仙、陈小莲、陈建党,经营范围为废棉、废纸、废布、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除外)、旧家具回收、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群仙,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兰溪格利玛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9日,注册资金28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圆通(香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浦江县金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浦江华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兰溪市中百糖酒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回收、加工及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志强,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安徽淮北天宏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2日,注册资金4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夏国军、俞建红,经营范围为生产小麦粉(通用、专用)、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酿造食醋;粮食收购。 一般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饲料及其添加剂、面制品的新技术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夏国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绍兴鑫和针织有限公司的担保人绍兴腾翔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已破产。
资产特点: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浦江县浦江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土地证编号:浦国用(2009)第1875-1号,土地面积24604平方米(36.9亩);房产证编号: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39947号、052524-2、052524-3、052524-4号,共计建筑面积42068.42平方米。
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徐有金名下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金辉大厦商铺,房权证号:龙房权证龙洲街道字第5-003948号至5-003957号、龙房权证龙洲街道字第5-003959号至5-003962号,建筑面积1386.05平方米。
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翁时安名下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银菊路20-132号的35间商铺,建筑面积:1,400.2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156.25㎡,夹层建筑面积为243.97㎡),土地面积:392.53㎡,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1,750万元。
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徐自强名下桐乡市振东新区东苑新村25幢2单元301室,建筑面积:157.03㎡,土地分摊面积:48.18㎡。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86.4万元。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1】月【3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773930】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